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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銀芳:政協協商要把握好“五個度”
近期,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強人民政協協商民主建設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強調要加強黨對人民政協協商民主建設的領導,明確了人民政協制度建設的重點和加強政協協商能力建設的要求。認真貫徹《實施意見》,提高政協協商建言質量,要著重把握好“五個度”。
協商站位要有高度。人民政協是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專門協商機構,要準確把握自身定位,始終堅持協商于決策之前和決策實施之中,從更高的站位做好人民政協協商民主。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政協協商要聚焦中央、省委和市委的重大決策,力爭黨委、政府的部署有何要求,協商工作就作何響應;聚焦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任務,力爭做到改革推進到哪里,協商工作就深入到哪里;聚焦事關民生改善的重大問題,力爭做到群眾的愿望集中在哪里,協商工作就集中到哪里。立足實際突出協商重點。著重關注具有全局性、戰略性、前瞻性的重大課題,圍繞“十三五”規劃編制、“一帶一路”建設等影響泉州改革發展大局的問題,選擇再創體制機制新優勢、產業轉型升級、提升民營經濟、發展海洋經濟等重大問題,開展議政協商,為推動泉州科學發展跨越發展獻計出力。
協商議題要有深度。選準議題是人民政協協商工作的首要環節。當前泉州正處在發展的黃金期、改革的攻堅期,發展機遇前所未有,風險挑戰也前所未有。堅持問題導向。圍繞改革發展中面臨的深層次矛盾和問題,廣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見,選準選好協商議題,不斷提高協商的針對性和實效性。關注民生改善。圍繞民生領域難點、熱點和關系群眾切身利益問題,著眼于教育、醫療、社保、就業、住房、交通等領域,積極協助黨委、政府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工作。聚焦社會治理。對經濟社會發展中出現的一些矛盾突出的問題,如征地拆遷、移民安置、糾紛調解等,積極反映群眾訴求,幫助化解矛盾、理順關系。
協商形式要有廣度。人民政協在發展社會主義協商民主中具有鮮明的特點和優勢,要積極搭建協商平臺,拓展協商形式,在主體、內容和方式上充分體現政協協商的廣泛性。多形式開展協商。專題協商要注重影響力和帶動力,重點聚焦事關全局的重要課題,提出高質量的協商成果;對口協商要注重經常性、靈活性,主要由政協各專委會與相關部門組織開展;界別協商要注重針對性,側重界別關注、專業性較強的課題;提案辦理協商要注重互動性和實效性,通過提案者、辦理者和政協提案工作單位的共同努力,推動相關工作落實。同時,積極探索開展網絡議政和遠程協商,在更廣的范圍同公眾進行平等對話,聽取意見和利益訴求。營造協商民主氛圍。尊重和保障委員民主權利,鼓勵委員多參政、善議政、講真話、講諍言,同時堅持有原則、有底線、有分寸,努力營造既暢所欲言、各抒己見,又理性有度、合法依章的良好協商氛圍。
協商建言要有信度。政協協商建言關鍵是要抓得準、說得對、議得好,能夠被黨政決策采納。堅持實事求是。突出實效導向,圍繞協商議題,深入具體地了解社情民意,全面真實地反映問題,客觀公正地發表意見,真正把情況摸透、把問題找準、把建議提實,切實做到言之有據、言之有理、言之有度、言之有物。加強調查研究。堅持“委員、部門、專家”相結合,發揮委員熟悉民情、體現民意,黨政部門了解情況、掌握政策,專家視野開闊、思路多維的優勢,強化調研論證,掌握真實情況,把握事物規律,力求使調研靠事實和數據說話,使對策建議更加符合實際、反映民意、有助于科學決策。
協商成果要有力度。協商工作重在落實,貴在成效。加強工作銜接。對政協協商民主的內容、形式、程序以及政協同黨委、人大、政府間辦事辦文的銜接作出規范,確保協商成果進入黨委和政府決策程序,轉化為具體工作舉措,防止“協商成果止于會場”。完善協商成果采納落實反饋機制。抓好成果報送,將重要協商建議通過提交提案、專題報告、政協信息、新聞報道、大會發言等形式,及時報送黨委、政府,促進轉化利用。加強協商成果應用。黨委、政府要高度重視政協報送的協商成果,職能部門的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閱處,特別重要的要列入相關會議研究,并形成辦理意見。黨委、政府督查部門要加大對政協協商成果落實情況的督辦力度,將落實情況納入各單位、各部門的考核。
(作者系福建省泉州市委副書記)
編輯:邢賀揚
關鍵詞:周銀芳 政協協商 建言質量 協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