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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紀委通報罕見使用8個新表述:趙少麟到底干啥了?
原標題:中紀委通報罕見使用8個新表述:趙少麟到底干啥了?
中新網北京8月15日電(記者 馬學玲)14日一早,中紀委公布了江蘇省委原常委、秘書長趙少麟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的消息。與此前被通報的數十名落馬高官相比,在趙少麟這則300余字的通報中,中紀委罕見使用了8個新表述,引發外界關注。
新表述之一
“在黨內搞團團伙伙”
據中新網記者不完全統計,與十八大后其他落馬高官的通報相比,中紀委此次對趙少麟的通報中,至少有8處新表述,“在黨內搞團團伙伙”就是其中之一。
“40后”趙少麟是在退居二線8年后被查的,也是繼季建業之后,十八大以來江蘇省第二位被調查的省部級官員。
作為一名仕途從未離開過江蘇的前高官,趙少麟到底與誰搞團團伙伙,目前尚無確切消息,不過根據此前公開報道,他在江蘇省委工作時,在普通干部群體中口碑很差,“不辦實事只搞關系”是對其最多的評價。
團團伙伙也是十八大后中共反腐正風著力破解的難題之一。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曾分析指出,“腐敗問題與政治問題往往是相伴而生的。搞拉幫結派這些事,搞收買人心這些事,沒有物質手段能做到嗎?做不到,那就要去搞歪門邪道找錢。反過來,如果有腐敗行為,那就會想著如何給自己找一條安全通道,找保護傘,就會去搞團團伙伙,甚至想為一己私利影響組織上對領導班子配備的決定。”
新表述之二
“大肆進行利益交換、利益輸送”
在此前的通報中,中紀委多采用“為他人謀取利益”表述,但在趙少麟的通報中,首次出現“大肆進行利益交換、利益輸送”字樣。
提及趙少麟,就繞不開其子趙晉。據公開報道,現年42歲的趙晉,曾是江蘇房地產界的“大佬”, 其地產項目涉及江蘇、天津、山東和河北等地,注冊數十家公司,“手眼通天”。
中紀委在此次通報中亦指出,趙少麟嚴重違反廉潔自律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和職權影響,為其子經營活動謀取利益。
有媒體報道稱,趙晉在天津政界的許多關系都是依靠其父親趙少麟的關系建立起來的,其負責開發的多個項目普遍存在擅自增加樓房層數,將臥室處理成“飄窗”、“裝飾性陽臺”的計算方法,無限制擴大容積率,牟取暴利。
新表述之三
“拉攏腐蝕領導干部”
“拉攏腐蝕領導干部” ,成為中紀委通報落馬官員的又一新表述。
此前有媒體報道,在江蘇一些老干部眼中,趙少麟并不合群,因為“一般干部他瞧不上”, “只向上不向下”。
談到趙少麟拉攏腐蝕領導干部,還是避不開其子趙晉。有媒體披露,國家行政學院原常務副院長何家成,山東省委原常委、濟南市委原書記王敏,江蘇省委原常委、南京市委原書記楊衛澤,天津市政協原副主席、天津市公安局原局長武長順等,或都與趙氏父子有關。
中紀委網站刊載的王敏案件警示錄中就曾提到,2005年,王敏結識濟南一家房地產開發公司總經理趙某,從此拉開了相互利用、權錢交易的“二人轉”序幕。
多名接近趙晉的知情人士證實,文中“趙某”就是趙晉。
新表述之四
“公開散布與全面從嚴治黨要求相違背的言論”
在今次通報中,中紀委還指出,趙少麟“公開散布與全面從嚴治黨要求相違背的言論”。
根據現有公開報道,尚無從得知趙少麟到底散布了哪些與全面從嚴治黨要求相違背的言論,但他的驚人言論此前就曾引起媒體關注。
法制晚報去年11月援引江蘇省委老干部季進的話報道稱,趙少麟說,“農委這種單位沒有權,也沒有利,大事定不下來,小事也辦不了,就該撤銷。”事情過去多年,回想起那次對話,季進還很氣憤,“我當時覺得難以置信,作為分管農業的市委副書記,如此看待農業工作,簡直就是‘不務正業’。”
在十八大后落馬的“老虎”中,浙江省軍區原副政委郭正鋼就曾因“反腐,搞一搞,意思意思就得了”等言論備受關注。
新表述之五
“隱瞞個人因私出國(境)情況”
在對趙少麟的通報中,還出現了“隱瞞個人因私出國(境)情況”這一新表述。
此前2010年5月26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
根據這一規定,報告的內容共14項,其中就包括“本人持有因私出國(境)證件的情況”,以及“本人因私出國(境)的情況”。
這則規定提出,不按照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限期改正、責令作出檢查、誡勉談話、通報批評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免職等處理;構成違紀的,依照有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
新表述之六
“縱容其子開設私人會所,并多次在私人會所宴請有關領導干部”
中紀委的通報還指出,趙少麟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縱容其子開設私人會所,并多次在私人會所宴請有關領導干部。
上述王敏案件警示錄中提到,中央八項規定出臺,特別是中央整治“會所中的歪風”通知下發后,王敏仍然置若罔聞,于2014年6月,借在中央黨校學習之機,潛入濟南一家房地產公司總經理趙某在北京的會所吃喝玩樂。
有媒體指,文中趙某即趙少麟之子趙晉。 接近趙晉的知情人士透露,趙晉在北京的會所不止一處,它們不對外開放,只用于公司內部接待。王敏去的那一處,位于北京高檔小區緣溪堂。趙晉連買帶裝修耗資1億元,去年5月1日剛剛投入使用。
新表述之七
“伙同其子行賄”
中紀委通報稱,趙少麟向他人送禮金,伙同其子行賄。
包括國家發改委原副主任、國家能源局原局長劉鐵男等在內,雖然“父子搭檔貪腐”的案例頻頻,但在中紀委通報中被明確指出“伙同其子行賄”的,趙少麟還是十八大以來的第一位。
父子伙同向誰行賄,目前尚無具體信息,但上述王敏案件警示錄中就曾提到,近十年來,在王敏的力挺下,趙某的生意順風順水,財源廣進。趙某對王敏“知恩圖報”,先后向其行賄現金、房產、 名人字畫等錢物累計達人民幣1800余萬元。
新表述之八
“參與騙購外匯”
在對趙少麟的通報中,還出現了“參與騙購外匯”這樣的陌生字眼。
2011年修訂的《關于騙購外匯、非法套匯、逃匯、非法買賣外匯等違反外匯管理規定行為的行政處分或者紀律處分暫行規定》明確,國家公務員有本規定所列騙購外匯、非法套匯、逃匯或者非法買賣外匯等違反外匯管理規定行為之一的,給予降級、撤職或者開除處分。
根據中紀委13日的通報,其中,行賄、參與騙購外匯問題涉嫌犯罪。
中紀委稱,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審議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趙少麟開除黨籍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最新消息是,最高人民檢察院經審查決定,依法對趙少麟以涉嫌行賄罪立案偵查并采取強制措施。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完)
編輯:王瀝慷
關鍵詞:中紀委 罕見使用8個新表述 趙少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