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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爆炸事件 所致銀行房貸預支風險可控
天津“8.12”爆炸事件導致多處房屋損毀,房屋貸款問題引起社會多方關注。對此,銀行業相關人士預計,爆炸事件所致的貸款預支風險將在可控范圍。
北京一位律師稱,在房屋按揭中,業主與銀行是抵押貸款的借貸合同關系,房屋產權已抵押給銀行,銀行代業主償還了拖欠開發商的購房款,業主按約定年限與利率償還銀行貸款。從法律上講,抵押物毀損或滅失,不必然免除業主的還貸義務。
銀行的風險在于很難收回業主剩余的借貸,因為抵押物已毀損或滅失,業主還款能力已降低。此外,據證券時報記者了解,部分業主表示,即便有能力還款,也不愿再入住此地區,出現拒絕還款的情緒。
一位保險公司相關人士介紹,財產險一般涉及兩個險種,一種是家財險,房屋損壞后,賠償損失;另一種是按揭保險,房屋按揭過程中,銀行要求投保,如果房屋發生損失后,第一受益人是銀行,應該先返還銀行的貸款。
證券時報記者獲悉,此次受到影響的大部分業主,均未購買家財險;近幾年,銀行購買按揭保險的比例也日趨縮減。此外,被損毀的房屋中,大部分業主已取得房產證,過渡期擔保責任已結束,因此開發商將不再負有擔保并向銀行賠償的責任。
多位銀行零售部相關人士稱,貸款抵押標的損毀,但借貸人的還款義務還需繼續承擔;如若出現違約事件,銀行則會將其房產進行拍賣。目前,住房貸款額最高為住房總額的70%,此比例正是銀行防范風險的主要方式之一,將會為拍賣提供一定空間,減少損失。
一位國有銀行分析師稱,房屋貸款屬于剛性需求,因此銀行出現壞賬的情況屬于小范圍事件。值得注意的是,目前一線城市房地產價格仍處上揚趨勢,一旦趨勢出現逆轉,銀行面臨的風險敞口將會很大。
“相較汶川地震所波及的規模,預計天津爆炸事件所致的銀行貸款預支風險將在可控范圍。”銀行相關人士稱。據了解,天津市多家銀行均處于外訪客戶,了解借貸人傷勢的階段。
天津市金融工作局公告稱,各銀行機構要確保,對因事故影響暫不能按時償還各類貸款的單位和個人暫不催收、罰息和作不良記錄,允許貸款合理展期。對經營正常、信用良好,因事故造成償債能力下降的單位和個人,要繼續予以信貸支持。對貸款尚未償還但恢復生產又有新的貸款需求的,在風險可控前提下適當追加授信額度。
“按照以往大型事故發生后的處理方式,政府會撥款給予受害人一定優惠政策及相應補助,同時,也會給予銀行相應支持。”一家股份制銀行相關人士稱。
編輯:薛曉鈺
關鍵詞:天津港 812 爆炸 銀行 房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