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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范發展眾籌模式
一段時間以來,作為互聯網金融模式之一的眾籌模式快速發展,引起社會關注。一些人批評眾籌模式存在種種缺陷和問題,質疑發展眾籌模式會帶來系統性金融風險。另一些人則認為眾籌模式支持創新,是積極的新生事物,不必太過擔憂其風險,更不能將其一棍子打死。那么,眾籌模式的風險隱患有多大呢?
眾籌模式以眾籌網站為中介平臺連接投資人和籌資人,使得籌資人能夠集中投資人的資金、能力和渠道,使項目獲得資金或其他物質支持,加速創意和研發成果轉化。截止到2014年底,我國眾籌募資總額突破9億元,發展迅速。在類型上,眾籌模式主要分為股權眾籌、債權眾籌、捐贈眾籌和回報眾籌四大類。其中,股權眾籌、債權眾籌具有類金融融資的屬性,本質上是出售創業公司的部分股份或以創業公司、個人為借款主體的借貸行為,屬于金融脫媒現象。在傳統金融系統中,銀行等金融機構能夠依靠專業能力對企業、項目、個人進行甄別,在保證資金風險可控的情況下實現收益最大化。而在金融脫媒的眾籌模式下,由于沒有中間機構的監管,投資者所面臨的風險大大增加。當前,眾籌模式的總規模在整個金融體系中的占比很低,即使出現問題也不足以沖擊整個金融體系。但從長期來看,隨著眾籌規模的進一步擴大,如不加以規范管理,則確實有可能引發系統性金融風險。所以,現在正是規范發展眾籌模式的關鍵時期。具體分析,眾籌模式面臨的風險主要有法律風險、信用風險、投資風險和監管風險。
存在缺乏法律規范的風險。眾籌模式屬于新興融資模式,缺乏相關法律規定,眾籌行業也缺少公認的行業規范。隨著眾籌行業規模不斷擴大,缺乏法律規范的弊端日益顯現,一些眾籌行為在法律紅線邊緣游走,甚至與非法集資和擅自發行債券沾邊。
發起人和項目原創性兩方面均存在信用風險。對項目發起人信用的審核由眾籌平臺完成,過程不透明,發起人有可能以虛假身份融資后“跑路”,現有信用審核機制難以有效防范違法犯罪。眾籌平臺上的項目主要集中在科技文化領域,知識產權性質明顯,容易引發糾紛。同時,眾籌平臺的開設成本較低,但在面臨剛性兌付時,付款所需金額將遠遠超過眾籌平臺所能承受的限度。
創業投資的成功率低、風險大。有統計顯示,創業項目的平均生命周期不足3年,絕大部分早期夭折,投資風險較大。股權眾籌一直被稱作“屬于普通人的天使投資”,但即使最成功的風險投資家也不能保證在天使投資中獲取超額收益,對于毫無風險投資經驗的普通人來說,其難度不言而喻。債權眾籌更像是去除了商業銀行環節的貸款行為,但眾籌平臺并沒有足夠力量承擔項目的盡職調查責任,更無法通過精確計算解決風險評估和借款人的道德風險問題。
監管難度較大。眾籌模式能降低金融系統成本,但其更多的是渠道方面的創新,在金融行業的核心風險管理方面毫無建樹,甚至其監管難度大于傳統金融系統。
促進眾籌模式健康穩定發展,無論對于維護金融系統穩定,還是對于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都有重要意義。首先,應健全法律法規和政策體系。監管機構應按照審慎管理的思路完善相關政策,健全準入制度,豐富眾籌項目信用風險管理手段。其次,積極構建防控風險的“防火墻”。應建立系統性金融風險防范機制,如控制眾籌融資規模等,降低項目風險向投資者轉移的幅度。同時,督促眾籌平臺加強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加強對眾籌模式和業務發展中潛在風險的監測,防范企業、項目風險以及非正規金融風險向金融體系傳導。最后,應逐步建立針對眾籌項目的市場化風險補償機制。
(作者單位:吉林大學)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眾籌模式 互聯網金融模式 眾籌行業 新興融資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