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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起底百強縣發布機構:不具資質 權威備受質疑
百強縣評選疑云
原標題:媒體起底百強縣發布機構:不具資質 權威備受質疑
新快報記者起底“百強縣”發布機構“中郡所”,發現三個“國貧縣”曾入圍全國百強
近日,“中郡所”公布的“百強縣”名單風靡網絡,各上榜縣將這一榜單作為政績廣泛宣傳。國家統計局早在2007年就取消了“全國百強縣評比”,發布榜單的“中郡所”究竟是怎樣一個機構?排名是否靠譜?
新快報記者查詢了解到,“中郡所”目前為在北京注冊的一家民辦非企業單位。而其前身為在北京注冊的一家普通企業,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顯示,該企業因違規未報送年度報告,已列入經營異常名錄。2011年,該機構發布的三個不同地區的“百強縣”名單,曾有17個“國貧縣”入圍,導致輿論對其名單權威性產生過廣泛質疑。
目前為北京一民辦非企業
據了解,從1991年開始,國家統計局主持發布“全國縣市社會經濟綜合指數前100名評比”,簡稱“全國百強縣評比”,因其權威性一度受到追捧。2007年,該評比取消。而“中郡所”從2001年開始至今,每年發布“百強縣”名單。在國家統計局的“百強縣”評比取消后,中郡所的“百強縣”名單“取而代之”,每次公布都引起輿論的極大關注,與原先官方評比極易混淆。
公布“百強縣”名單的“中郡所”究竟是怎樣一個機構?該機構官網“中國縣域經濟網”介紹道:“中郡所”始創于1998年,是一家專門從事全國縣域經濟研究咨詢和服務的單位,被稱為“中國縣域經濟第一所”。積極開創和推動全國縣域經濟發展。該機構工作人員此前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目前該機構為一民辦非企業單位。
新快報記者查詢北京市民政局主辦的“北京市社會組織公共服務平臺”顯示,北京中郡經濟發展研究所(簡稱“中郡所”)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為劉福剛,2013年9月16日成立,開辦資金為30萬元,行業分類為工商服務業,業務范圍為“經濟發展領域的課題研究、咨詢服務、培訓及交流活動”。
前身違規未報送年度報告
記者了解到,“中郡所”的前身為“北京中郡縣域經濟咨詢所”,新快報記者查詢國家工商總局管理的“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了解到,北京中郡縣域經濟咨詢所為在北京注冊的普通企業,登記狀態顯示為在營(開業)企業,類型為集體所有制(股份合作),法定代表人劉福剛,注冊時間為1998年12月16日,注冊資本10萬元,出資人為王輝、劉福剛。
該企業的經營范圍為:區域形象策劃與設計;組織文化藝術交流活動;承辦展覽展示;零售圖書等。值得注意的是,系統中該企業頁面用突出字體顯示,“該企業已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列入時間為2015年7月8日,且至今未移出該名錄。為何“中郡所”前身被列入經營異常企業名錄?該系統顯示,該企業未依照《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第八條規定的期限公示年度報告(包括企業開業、歇業、清算等存續狀態信息;企業投資設立企業、購買股權信息等)。
記者了解到,2014年10月1日起實施的《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規定,企業應當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報送上一年度年度報告,并向社會公示。
記者近日連續撥打“中郡所”官網所留下的電話,試圖了解未及時上報年度報告原因及兩個機構目前關系等相關事宜,但該電話始終無人接聽。
企業年度報告內容
(《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第九條規定)
一、 企業通信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電子郵箱等信息;
二、 企業開業、歇業、清算等存續狀態信息;
三、 企業投資設立企業、購買股權信息;
四、 企業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東或者發起人認繳和實繳的出資額、出資時間、出資方式等信息;
五、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股權轉讓等股權變更信息;
六、 企業網站以及從事網絡經營的網店的名稱、網址等信息;
七、 企業從業人數、資產總額、負債總額、對外提供保證擔保、所有者權益合計、營業總收入、主營業務收入、利潤總額、凈利潤、納稅總額信息。
前款第一項至第六項規定的信息應當向社會公示,第七項規定的信息由企業選擇是否向社會公示。經企業同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查詢企業選擇不公示的信息。
專家觀點
對評比保持平常心 榜單作為參考即可
“中郡所”所發布“百強縣”名單一經發布,引起了輿論的極大關注,不少地區將入選“百強縣”作為政績進行廣泛宣傳。對此,專家表示,對于該榜單,無論媒體還是評選單位都要保持平常心,將榜單作為參考即可。
“只要是評比,難免會有一些漏洞,甚至有人會花錢買,主要集中在排名靠后的榜單中。”全國人大代表、湖北省統計局副局長葉青對新快報記者表示,要以平常心看待榜單,“有這個榜單總比沒有好,名單內的百強縣是大家學習的目標”。
廣州市社科院研究員彭澎同樣強調,無論是媒體、被評選單位,對于“百強縣”名單都要保持平常心,“沒有必要太看重。被評選上的縣也別太當回事。榜單就是做個尋找差距的參考就可以了”。
“百強縣”名單曾引廣泛質疑
記者搜索“中郡所”,在第一個頁面幾乎全為該機構的“負面消息”。2011年該機構發布的三個不同地區的“百強縣”名單,曾有17個“國貧縣”入圍,引起了輿論對其權威性的廣泛質疑。
在“中郡所”公布2011年“百強縣”名單后,新華視點記者曾報道指出,在當年的全國、中部、西部“百強縣”榜單中,竟有17個屬于“國貧縣”,其中,陜西府谷縣等3個“國貧縣”入圍“全國百強縣(市)”,河南固始、重慶開縣等14個“國貧縣”進入“中部百強縣(市)”“西部百強縣(市)”榜單(新快報記者查詢今年的“百強縣”名單,未發現有“國貧縣”入圍)。
新華社報道同時指出,“中郡所”當時的官網顯示,“百強縣(市)評比”從2006年第六屆開始,首次出現并列第一,此后并列名次不斷疊加;在2008年至2011年的榜單中,所謂的“百強”名單均被塞進一百二三十個縣市(新快報記者查詢中郡所官網,已不能找到以往的名單)。此外,該報道提到,“中郡所”工作人員朱先生透露,有不少縣市希望提高自己在“百強縣”榜單的名次,這就需要合作收費。
這種說法曾被該所所長劉福剛否定了。劉福剛在2011年接受中國經濟網記者采訪時表示,評價中一直堅持“不收費、不發證和不授牌”原則,不存在貧困縣交費進百強縣的問題,“花錢買榜”純屬子虛烏有。劉福剛同時表示,百強縣的數據基本都是依照公開的政府工作報告、統計公報、媒體等數據和調研資料獲取的。
編輯:曾珂
關鍵詞:百強縣發布 百強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