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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紀委副書記:貫徹實施巡視條例 強化巡視利劍作用
原標題:中紀委副書記:貫徹實施巡視條例 強化巡視利劍作用
巡視是黨章賦予的重要職責,是黨內監督的重大制度創新。今年8月3日,中央印發了修訂的《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以下簡稱《巡視條例》)。8月17日,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召開了學習貫徹《巡視條例》電視電話會議。我們要按照中央部署,認真貫徹《巡視條例》,進一步做好巡視工作,強化巡視利劍作用,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為全面從嚴治黨提供堅強保障。
《巡視條例》是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的具體成果,是全面從嚴治黨的制度利器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高度重視巡視工作,把巡視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作出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習近平總書記從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戰略高度,明確提出了中央巡視工作方針,要求聚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這個中心,發現問題、形成震懾。王岐山同志先后主持召開45次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會議,認真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自覺把黨中央的要求貫徹到實際工作中去,巡視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大大提高,發現問題的能力全面提升,震懾作用持續增強。《巡視條例》把巡視實踐中逐步形成的重要創新成果加以固化,為加強和改進巡視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和制度保障。
貫徹實施《巡視條例》,堅持全面從嚴治黨。全面從嚴治黨,關鍵在治、要害在嚴。新形勢下黨面臨不少風險和挑戰,最突出的是黨的觀念淡漠,組織渙散、紀律松弛,管黨治黨失之于寬、松、軟,不正之風和腐敗現象滋生蔓延。黨的十八大以來,面對反腐敗斗爭依然嚴峻復雜的形勢,黨中央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把巡視工作定位在聚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這個中心上,巡視震懾遏制作用不斷強化,成為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手段。貫徹實施《巡視條例》,對于巡視工作在定位上再聚焦、內容上再深化、方式上再創新,進一步發現并切實解決黨的領導弱化、主體責任缺失、從嚴治黨不力等問題,把黨的領導核心作用凸顯出來,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常態化、長效化,將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貫徹實施《巡視條例》,推動依規治黨。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紀律建設是治本之策。依規治黨必須有堅強的制度保證,首先是把紀律和規矩立起來、嚴起來、執行到位。黨的性質、宗旨決定了紀嚴于法、紀在法前,必須把執法和執紀貫通起來,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使所有黨員干部嚴格執行黨規黨紀、模范遵守法律法規。改進巡視工作,首要的一條就是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用黨的紀律和規矩管住大多數,做到有規在先、抓早抓小。《巡視條例》既是對巡視工作強有力的指導,也是強有力的規范;既是開展巡視的基本依據,也是對被巡視單位的有效約束。貫徹實施《巡視條例》,有利于喚醒黨員干部黨章黨規黨紀意識,強化紀律規矩剛性約束,也有利于規范巡視工作,使巡視組既履行好自己應該履行的職責,又不去干預自己不能干預的事情,確保依法依規開展巡視。
貫徹實施《巡視條例》,強化黨內監督。信任不能代替監督,權力一旦離開監督就容易出問題。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堅決貫徹黨中央要求,不斷創新組織制度和方式方法,巡視的力度、強度和效果大幅提升,巡視成為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重要平臺、黨內監督和群眾監督相結合的重要方式、上級黨組織對下級黨組織監督的重要抓手。這次修訂的《巡視條例》明確要求中央和省區市黨委建立專職巡視機構,對所管理的地方、部門、企事業單位黨組織進行監督,著力發現違反“六大紀律”等方面問題,正是為了增強黨的自我凈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貫徹實施《巡視條例》,可以充分發揮巡視監督的權威性、威懾性、實效性,發現問題、形成震懾,完善黨內監督機制,提升黨內監督效果,推動實現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巡視工作與紀律檢查工作要密切配合、分工協作,形成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強大合力
從根本上說,巡視工作和紀檢工作都要圍繞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這個中心來開展,雖分工不同,但目標一致。習近平總書記明確要求,巡視全覆蓋,查處跟進也要全覆蓋。王岐山同志指出,要把巡視監督同黨紀監督、派駐監督有機結合起來,要求紀檢監察機構對巡視移交的問題線索及時處置,嚴肅查處違紀問題。巡視工作和紀檢工作都要按照中央要求,以貫徹實施《巡視條例》為契機,加強組織協調、密切協作配合,發現和查處違反紀律、規矩的問題,把全面從嚴治黨要求落到實處。
要在定位上聚焦。黨的十八大以來,巡視工作找準職責定位,聚焦“一個中心”,中央巡視組已開展7輪巡視,發現了一批領導干部問題線索和紀律、作風、腐敗、選人用人等方面突出問題,中央紀委查處的中管干部超過一半是通過巡視發現的,形成了強大震懾。形勢決定任務。必須堅定不移貫徹中央巡視工作方針,保持巡視的力度和節奏,踩著不變的步伐,用好巡視這把反腐利劍。省區市紀委書記既是履行紀委監督責任的第一責任人,也是組織實施巡視工作的主要責任人。作為“兩個責任人”,既要認真組織實施巡視工作,堅決貫徹中央和省區市黨委關于巡視工作的部署,研究制定巡視工作長期性規劃、階段性任務,切實解決巡視中遇到的問題,更要跟上中央要求,轉變思想觀念,推動紀委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真正把紀檢工作聚焦到主線主業主責上來,積極協助黨委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
要在內容上深化。《巡視條例》明確規定,要緊扣“六大紀律”,深化“四個著力”,發現問題、形成震懾。這不僅規范了巡視監督內容,也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樹起了紀律的紅線和規矩的底線。紀檢工作回歸“原教旨”,必須把紀律挺在前面,這與《巡視條例》的要求本質上是一致的。紀檢機關要落實好《巡視條例》相關規定,支持配合好巡視工作。巡視前,要認真向巡視組通報被巡視地區(單位)黨組織領導班子及成員有關情況,特別是執行“六大紀律”情況,提出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抽查核實建議人選,切實增強情況通報的針對性、準確性;巡視中,要積極配合巡視提出的政策咨詢、商請協助、人力支持等工作,及時處置經巡視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后巡視組移交的領導干部問題線索,必要時可提前介入開展初核;巡視后,要對巡視移交的問題線索,及時提出談話函詢、初核、立案等處置意見,辦理情況及時反饋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特別是線索處置、立案調查、審理報告都要體現紀律挺在前面的要求,用紀律的尺子衡量、規范黨員干部行為。
要在任務上跟進。全面從嚴治黨,黨內監督必須全覆蓋。《巡視條例》進一步明確了巡視全覆蓋部署。省區市黨委要在一屆任期內對所屬市(地、州、盟)、縣(市、區、旗)和省(區、市)直部門、企事業單位黨組織至少巡視1次。尤其要把市(地、州、盟)、縣(市、區、旗)黨委作為巡視監督的重中之重,盯住“一把手”,使他們自進入主要領導干部行列就受到嚴格的管理監督,確保巡視無例外、監督無死角。紀檢機關作為黨內監督的專門機關、管黨治黨的重要力量,必須實現與巡視工作全過程的無縫對接,發現違紀苗頭就馬上去管,觸犯紀律就及時處理,使巡視工作與紀檢工作同頻共振、同向發力,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深入開展。
切實用好巡視成果,發揮巡視震懾遏制治本作用,促進紀律檢查機關進一步深化監督執紀問責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如果發現問題不處理巡視就形同虛設,必須切實運用巡視成果,做好分類處置,確保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王岐山同志指出,巡視監督的作用能否充分發揮,關鍵在成果運用。各級紀檢機關要高度重視巡視成果運用,切實加強對巡視移交的問題線索分類處置,依紀監督、從嚴執紀、嚴肅問責。
運用巡視成果加強監督。要加強對巡視移交的被巡視黨組織在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方面存在問題的監督檢查,對履責不力的領導干部及時約談,推動他們強化管黨治黨意識,切實把“兩個責任”落實到位。對巡視移交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要及時開展約談、函詢、誡勉談話等工作,促使黨員干部及時警醒、懸崖勒馬。對被巡視單位存在的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突出問題,要督促其及時開展專項治理,迅速整改落實。尤其要督促被巡視黨組織舉一反三,找出病灶,打破利益藩籬,改革體制機制,扎緊制度籠子,推進標本兼治。
運用巡視成果加強執紀。各級紀檢機關要及時辦理巡視移交的領導干部涉嫌違紀問題線索。要扭住“四風”不放,突出抓住黨的十八大以后、中央八項規定出臺以后、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以后的頂風違紀問題,一個節點一個節點地抓,持續釋放執紀必嚴的強烈信號。要把握好樹木和森林的關系,突出紀律審查重點,緊盯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問題線索反映集中、群眾反映強烈,現在重要崗位且可能還要提拔使用的領導干部的問題。要抓早抓小,動輒則咎,逐步使咬耳朵、扯袖子、紅紅臉、出出汗成為常態,讓黨紀輕處分、組織調整成為大多數,重處分的是少數,而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的只能是極少數,真正做到懲前毖后、治病救人。
運用巡視成果加強問責。動員千遍,不如問責一次。沒有問責,責任就落實不下去。中央對此三令五申,決不是言之不預、不教而誅。對巡視發現的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四風”問題突出、發生頂風違紀問題,出現區域性、系統性腐敗案件的地方、部門和單位,要堅持“一案雙查”,嚴肅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問責一個、警醒一片。此外,這次新修訂的《巡視條例》重點明確了派出巡視組的黨組織、有關單位和部門、巡視工作人員、被巡視黨組織等責任主體的責任,確定了追責情形,強化了問責條款,要切實抓好貫徹落實。對領導巡視工作不力、發生嚴重問題的,對有關部門和單位違反規定不支持配合巡視工作、造成嚴重后果的,對巡視工作人員不遵守巡視紀律的,對被巡視黨組織領導班子干擾、對抗巡視監督和無正當理由拒不糾正存在問題或不按要求整改的,要抓住典型嚴肅追責,切實維護制度的嚴肅性和權威性。(中國紀檢監察雜志)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中紀委 巡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