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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德宏州政協原主席孟必光(正廳級)被公訴
中國經濟網北京9月9日綜合報道 據高檢網案件信息公開網消息,孟必光受賄一案,系云南省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指定云南省人民檢察院昆明鐵路運輸分院審查起訴,2015日8月31日,云南省人民檢察院昆明鐵路運輸分院已向昆明鐵路運輸中級法院提起公訴。
孟必光,男,原德宏州政協主席、黨組書記(正廳級)。
1999年至2013年期間,孟必光利用擔任瑞麗市委書記、德宏州委常委、德宏州人民政府州長的職務便利,在工程建設項目承攬、工程款撥付、水電開發權決定、稅收政策優惠、移民安置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
據中國經濟網地方黨政領導人物庫資料顯示,2015年3月5日,云南省紀委發布消息:經云南省委批準,德宏州政協原主席孟必光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孟必光簡歷
孟必光,男,傣族,云南梁河人,1958年10月出生。1979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7年1月參加工作,大學本科學歷。
1977年1月至1983年6月在云南省德宏州糧食局工作,其中,1981年4月任農村科副科長、黨組成員。
1983年6月至1983年9月在云南德宏州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工作。
1983年9月至1988年11月任共青團云南省德宏州委書記(期間:1985年9月至1987年7月在德宏州委黨校黨政干部中專班學習)。
1988年11月至1990年3月任中共云南省畹町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1990年3月至1993年3月任中共云南省畹町市人民政府副市長(期間:1990年9月至1992年7月在省委黨校政治管理電教大專班脫產學習)。
1993年3月至1998年6月任中共云南省畹町市委副書記、市人民政府市長。
1998年7月至1999年2月任中共云南省畹町市委書記兼市長。
1999年2月至2001年7月任云中共云南省瑞麗市委書記、姐告工委書記。
2001年7月至2002年12月任中共云南省德宏州委常委、瑞麗市委書記、姐告工委書記(期間:1999年9月至2002年6月在昆明陸軍學院政治管理函授本科班學習)。
2002年11月-2003年03月,任云南省德宏州委副書記、瑞麗市委書記、姐告工委書記。
2003年03月-2003年06月,任云南省德宏州委副書記、德宏州人民政府州長、瑞麗市委書記、姐告工委副書記。
2003年06月,任云南省德宏州委副書記、德宏州人民政府州長。
2011年9月-2012年1月,任政協德宏州委員會黨組書記。
2012年1月-2013年2月,任政協德宏州委員會黨組書記、主席。
2015. 03 德宏州政協原主席孟必光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
全國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省第九屆、十屆、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德宏州第十屆、十一屆、十二屆、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編輯:薛鑫
關鍵詞:云南德宏州政協 孟必光(正廳級)被公訴 涉嫌嚴重違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