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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車監管需找到公平競爭的起點
對互聯網約租車的監管,必須與傳統出租車市場的改革同步進行,才有可能找到公平競爭的起點,讓不同的市場主體間形成相互認可、良性競爭的關系。
據媒體報道,由交通部聯合多個部委制訂的互聯網約租車監管意見最快將于本月公布。意見規定,車輛、平臺公司需要獲得道路經營許可證,車輛還需獲得營運證;意見對于營運車輛的屬性沒有要求,但是私家車要營運就要把車輛屬性變更為營運車輛;網約車司機需要獲得上崗證;網約車運價要高于出租車定價的50%。
自專車、快車網絡平臺迅速發展以來,出租車市場生態得以迅速改變,在方便人們出行的同時,也給管理方帶來了挑戰。其一,傳統出租車行業遭遇空前競爭壓力,導致出租車司機收入下降,人員流失,傳統出租車市場的供應趨于緊張;其二,基于互聯網平臺組建的專車、快車、巴士,通過接入平臺即可參與運營,近乎零門檻,安全風險上升。乘客人身安全、事故賠付得不到機制保證。
面對這些情況,管理層該以什么樣的立場介入?鼓勵市場創新,鼓勵良性競爭應是基本出發點。擬出臺的互聯網約租車監管意見,首次確認了專車、快車的合法身份,值得肯定,這有助于保證市場的創新精神。為專車、快車設置相應的準入門檻,也無可非議。無論傳統出租車市場存在什么樣的積弊,有一點不能否認:傳統出租車從業者與專車、快車司機處在不公平競爭的起跑線上。前者過高的準入門檻和運營成本如果不能與后者取平,那么專車、快車的發展就可能要付出傳統出租車行業萎縮的代價。
按照2013年開始實施的《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無使用年限限制。如果加入專車、快車等互聯網平臺的私家車轉為營運車輛,那么其使用年限將被迫縮短,從而抵消掉其載客的收益。可以想象,大量私家車將退出互聯網約租車業務。另一方面,如果行政制定價格,就是對市場的過度干預。專車、快車的迅速發展,說明現有價格水平是市場自由交易選擇的結果,規定網約車運價高于出租車定價的50%,或許會從需求端壓制市場競爭。
事實上,對互聯網約租車的監管,必須與傳統出租車市場的改革同步進行,才有可能找到公平競爭的起點,讓不同的市場主體間形成相互認可、良性競爭的關系。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專車監管 出租車 公平競爭 網約租車 快車網絡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