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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幾年民營銀行發展面臨新的機遇
2015年6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銀監會“關于促進民營銀行發展指導意見”。日前,李克強總理在達沃斯論壇上強調了我國金融體制改革是維護金融穩定和對外開放的需要,為此要逐步放開民營銀行準入政策,包括外資有序進入和中外合作的相關內容,以完善多層次的銀行業金融服務體系。未來幾年,銀行監管部門將根據國務院部署,采取有效措施,以達成積極推進民營銀行設立并服務實體經濟和小微三農領域的目標。
目前,我國民營銀行發展已取得重要進展,已有5家民營銀行正式開業,分別是深圳前海微眾銀行、浙江網商銀行、上海華瑞銀行、天津金城銀行和溫州民商銀行。在已開業的民營銀行里,深圳前海微眾銀行和浙江網商銀行不設物理網點、不做現金業務,而另外三家銀行雖然設有傳統營業網點,但均在探索一個差異化的市場定位和特有的經營戰略。這些民營銀行的成立將在一定程度上增強銀行業為小微企業和個人提供金融服務的能力。隨著經濟、金融體制改革的深化,民營銀行將迎來重大發展機遇,民營銀行的設立將對銀行體系優化及實體經濟發展注入新的能量。
服務小微、“三農”和支持實體經濟的空間廣闊
民營銀行的資本金主要來自私人部門,民企辦銀行的主要目的在于為企業搭建資金平臺,提供融資便利。小微和“三農”金融服務將成為民營銀行發展提供藍海。
民營銀行在資本實力、資金成本、信息技術方面難以與大型銀行競爭,但在客戶選擇、人才隊伍建設、經營機制、薪酬設計方面卻有著明顯優勢。民營銀行發展的關鍵在揚長避短,錯位經營,發揮后發優勢; 在把控風險的前提下,縮短業務流程、簡化審核手續,以優質服務開拓市場,積極推出符合市場需求、貼近居民需要的金融產品;充分發揮制度靈活性優勢,及時跟蹤市場熱點和行業增長點,時刻保持走在行業創新、技術創新、產品創新的前列。
與傳統銀行業務相比,民營銀行能更好地體現和貫徹普惠金融的理念,小存小貸業務模式將成為亮點。民營銀行誕生于互聯網時代,民營銀行依托互聯網建立了一套不同于傳統銀行的交易支付和安全認證體系,能夠有效的防范風險。例如阿里消費者主要是由支付寶提供第三方支付服務,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可通過阿里小貸、商城融資擔保、眾安在線、一達通四個板塊;網商銀行則主要滿足小微企業和個人消費者的投融資需求。從業務類型看,三大板塊業務有部分重合,但通過系統整合,使得金融業務體系將更加順暢,提供的服務將更加便捷,也更有助其商業生態的建設。這為民營銀行經營發展提供了一個全新的思路。
民營銀行應當保持自身特色,堅持“兩條腿”走路,在做好傳統業務的基礎上,以現有的技術和平臺為基礎,繼續拓展新的業務領域,增強自己未來運營核心金融業務的能力。民營銀行應制定“求異性”的公司戰略,致力于滿足80%的中小客戶,而不是與大銀行競爭20%的主流市場。逐步形成不可復制的核心競爭力。隨著民營銀行的設立,越來越多的小微客戶和普通消費者將享受更加豐富、貼心的金融服務,普惠金融服務體系將更完善。
未來向中西部發展面臨重大機遇
目前,獲批的幾家民營銀行在地理位置、發展戰略以及市場定位方面都有著縝密的考量,為未來民營銀行的設立產生了良好的示范效應。在地理位置方面,這幾家銀行分別位于珠江三角洲、長江三角洲和京津冀地區,是我國經濟發展的三大中心,實體經濟發展速度較快,也是孕育小微企業的搖籃。未來,民營銀行的設立可考慮適度降低準入門檻,擴大試點范圍,向中西部地區傾斜,從而在支持中西部經濟發展中發揮較大的作用。
適當引入外資為民營銀行發展提供新契機
當前,民營銀行總體上是由國內民資支持,未來如能合理利用外資將是民營銀行快速發展的一大途徑。李克強總理在達沃斯論壇上提出了放寬民營銀行準入,包括了外資有序進入與中方合作的內容,這為民營銀行的快速發展提供了新契機。我國銀監會和銀行業協會在支持民營銀行引進外資發展的同時,也應建立配套的監管制度,在實現中外資聯合參股的同時,確保國內投資者資本金安全。
外資準入將成為民營銀行未來發展的一大亮點,引入外資不僅能夠在短時間內提高民營銀行的核心競爭力、擴大銀行資本規模,還能同時引入先進的管理經驗。由于我國民營銀行仍然處于發展初期,經營規模相對有限,更容易做出改革和調整,因此,這項金融創新試點工作有獨特的優勢。
互聯網金融發展為民營銀行創新開辟廣闊空間
當前我國正處于利率市場劃的關鍵時期,對民營銀行既是機遇也是挑戰。要處理好風險防范與鼓勵創新的關系。一方面,對于易引發金融風險的新業務,要慎重開展。另一方面,對于有利于增強金融機構盈利能力風險可控的新業務,要予以支持;對于有利于直接改善風險控制的新業務,要予以支持。
提高金融資源配置效率需要有更多新興金融機構參與競爭,互聯網模式的銀行、P2P、眾籌行業將迎來監管細則的落地,而一批針對小微企業、個人創業群體的金融體系“長尾”客戶將成為新興金融爭奪的藍海。
經濟下行背景有利于民營銀行建立比較科學的風險管理體系
經驗相對不足的民間資本辦銀行,防風險更是要擺在第一位。誰出資興辦銀行,就由誰受益,也相應承擔風險,要求銀行具備承擔風險的實力。落實風險承擔責任、完善風險管控機制、立下“生前遺囑”,從生到滅,每個環節都有相應的機制保證銀行的風險不能外溢。
能否有效控制風險,是民營銀行成敗的關鍵。民營銀行資產規模小、經營靈活,股東主要為當地的企業和自然人,熟悉當地經濟發展和小微企業經營的狀況,可以利用極強的人緣、地緣優勢,通過客戶經理與客戶建立緊密的合作關系,切實管理好風險。
存款保險制度為民營銀行發展提供了制度基礎
民營銀行的公信力不足、吸儲能力不強、市場競爭力較弱。存款保險制度的建立為民營銀行發展提供了較好的制度基礎。存款保險為銀行體系創造出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可推動形成有效競爭、多層次、廣覆蓋的中小金融機構體系,豐富金融服務和供給,提升金融普惠性水平。從各國經驗看,建立存款保險制度是發展民營銀行、小銀行的重要前提和條件。存款保險客觀上能增強這些銀行的信用,為之創造一個與大銀行公平競爭的金融市場環境。存款保險制度建立后,通過對不同經營質量的金融機構實行差別費率,并采取及時糾正措施,有利于進一步促進銀行審慎經營和健康發展,逐步形成更加合理的銀行業結構和布局,形成一個有效競爭、可持續發展的小金融機構體系,從而有效改善中小企業的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
總體看,金融開放程度的擴大為民營銀行發展提供了新機遇,民營經濟的快速發展產生的巨大融資需求,是民營銀行發展的客觀基礎;互聯網金融發展為民營銀行創新提供了廣闊空間;利率市場化、存款保險制度的建立,為民營銀行發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十三五”期間民間資本進入民營銀行的限制將逐步減小,民營銀行發展面臨重大機遇,民營銀行可望在服務實體經濟方面走出一條新路。
(作者 宗良 系中國銀行國際金融研究所副所長、研究員)
編輯:薛曉鈺
關鍵詞:民營銀行 金融服務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