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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漢大學回應院長被舉報文章抄襲:不存在學術不端問題
原標題:江漢大學回應院長被舉報文章抄襲:復制比符合慣例
“江漢大學法學院院長李衛東存在學術論文抄襲、以課題形式謀取私利等諸多問題,其被多次舉報后仍公示擬任江漢大學副校長一職……”
江漢大學法學院院長李衛東的提拔之路堪稱“坎坷”。
7月以來,一則實名舉報帖——《文抄公李衛東能“帶病提拔”嗎?!》出現在各大網絡論壇,發帖人為江漢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姚振強。截至目前,僅一家論壇上的系列帖文已達近4萬字。
姚振強稱,李衛東存在學術論文抄襲、以課題形式謀取私利等諸多問題,李衛東被多次舉報后仍公示擬任江漢大學副校長一職。
江漢大學回應稱,該校學術委員會已認定李衛東被舉報的論文文字復制比符合基本慣例,項目經費使用合規,不存在學術不端問題。
《法制日報》記者了解到,湖北省教育廳目前已受理有關舉報,并在按程序處理。
舉報者:有文章抄襲率達97%
在帖文中,姚振強以電視連續劇形式細數李衛東所存在的問題,網帖全集已達30余集。
經梳理,《法制日報》記者發現,網帖舉報內容主要包括:李衛東多篇學術著作作假、利用課題形式謀取私利、利用職務便利主導江漢大學學院人才引進過程。此外,網帖中還出示了論文檢測報告照片,并將部分著作抄襲出處一一列出。
姚振強稱,由李衛東承接的一本名為《轉型期社會管理研究》的學術著作,項目經費70萬元,外加學校給予的配套經費及以該書為名申報的社會科學基金,總經費近百萬元,但該書涉嫌大量抄襲,其中李參與編寫的“導論”部分,主要觀點抄襲率達49%,第十二章抄襲率更是達到97%。
此外,李衛東作為第二作者撰寫的《可持續發展:我國生態文明觀的表達和宣示——兼論舉辦“世界生態文明高峰論壇的作用與意義”》一文,發表于《江漢大學學報》2011年10月第5期,經維普論文檢測系統檢測,抄襲率也達37.97%。
姚振強告訴記者,早在今年5月,他就向學校遞交實名舉報材料,但一直未獲得回復。今年7月,他再次向武漢市委組織部、市紀委等機關寄送了舉報材料,并持續在網上發帖。
“我7月8日和7月17日分兩次向市委組織部舉報李衛東的違紀違法問題,但組織部門一直沒有給我明確的調查反饋意見。”姚振強說。
7月31日凌晨,江漢大學官網發布《武漢市市管干部任前公示》顯示:李衛東,現任江漢大學法學院院長,擬任江漢大學副校長、黨委委員。公示期至8月6日。
8月初,姚振強再次向武漢市委組織部、湖北省教育廳舉報。
公開資料顯示,姚振強為江漢大學副教授,曾任法學院社會學系副主任,后辭去該職,現教《社會個案》課程,姚振強說,如果“文抄公”李衛東“帶病提拔”,將會壟斷更多資源,有違公平正義,實名舉報面臨校方及家人諸多壓力,并非因私人恩怨。
校方:復制比高系“編”而非“著”
針對姚振強的舉報,8月14日,江漢大學宣傳部在官網發布了《江漢大學學術委員會關于法學院李衛東被舉報學術不端等問題的認定意見》。截至9月13日,這一公告閱讀量達82萬余次。
意見稱,江漢大學學術委員會于8月11日召開全體委員會議,通過審閱舉報所涉作品文本復制檢測報告單、項目收支情況等有關材料后,認定所涉作品文字復制比符合學術論文作品原創性要求的基本慣例,項目經費使用合規,不存在學術不端問題,但存在把關不嚴問題。
根據校方認定結果,由李衛東承接的《轉型期社會管理研究》一書,學校期刊社出具的文本復制檢測報告單顯示第十二章各部分總復制比在72.2%至97.5%之間;舉報中所提《可持續發展:我國生態文明觀的表達和宣示》一文的總文字復制比為10.4%、去除引用文獻復制比為9%。
有關前述書籍第十二章復制比過高問題,意見認為,2015年7月11日,該章署名第一作者童蕊向江漢大學紀委提交了有關聲明,稱該書封面已經標明,其定位是“編”不是“著”,且出版社在該書的審稿和查重環節也未因文字復制比過高提出修改要求;此外,該章第二作者李衛東在該章節編寫過程中只承擔幫助厘清思路、修改框架、提出宏觀指導意見等工作,未承擔文字執筆任務。
根據第一作者聲明及作品檢測結果,該校學術委員會認定,該書存在文字復制比過高,引用他人作品不夠規范的問題,第一作者應承擔主要的學術規范責任,但李衛東也存在把關不嚴,治學不夠嚴謹的問題,應引以為誡。
被舉報人系校學術委員會主任委員
按照江漢大學《學術不端處理辦法》,校學術委員會是該校學術不端行為的最高學術調查評判機構。
記者注意到,江漢大學官網“江漢大學第四屆學術委員會名單”顯示,被舉報人李衛東恰為該委員會主任委員,而舉報人舉報材料中所涉另一當事人則是該委員會31名委員之一。
由被舉報人所在學術委員會所進行的評定如何保證客觀公正?舉報人與校方檢測結果為何不一致?為何未向舉報人出具論文檢測報告?
江漢大學宣傳部有關負責人介紹,學術委員會委員認定意見系根據中國知網的自動檢測結果及相關資料討論得出;為保證客觀公正,舉報所涉及當事人李衛東及另一名委員根據章程進行了回避,并未參與評議,“此次評定應到29人,實到20人,符合法定人數”。
至于校方檢測與舉報人所出示的檢測結果不一致的情況,這名負責人表示,舉報人所用檢測數據庫系維普論文檢測,且部分內容系人工檢測,而校方則是根據學校期刊社提供的舉報所涉作品文本復制檢測報告單(CNKI中國知網)得出的認定結果,該檢測報告為自動對比,與舉報人所進行的檢測之間可能存在一定出入,舉報人如若需要可申請查看該報告。
記者致電李衛東,其表示,該校學術委員會已出具正式結論,委員會委員來自各個層面,代表性強,并具有專業性;如若需要,可直接聯系該校宣傳部或紀委,這樣更加客觀公正。
目前,有關李衛東的任前公示已到期,該公示也已從江漢大學官網撤下,暫無相關正式任命通知,記者試圖致電武漢市委組織部了解詳情,但電話一直無人接聽。
江漢大學公示評審認定結果當日,湖北省教育廳也對姚振強進行了口頭回復,認定李衛東不存在舉報中所涉問題。
因不認可認定意見,8月16日,姚振強再次向湖北省教育廳提交了相關舉報材料及意見,該舉報日前已受理。
湖北省教育廳有關經辦人員回復《法制日報》記者稱,事件正在按程序處理過程中。 □ 記者 劉志月
□ 實習生 何正鑫
編輯:曾珂
關鍵詞:江漢大學 回應院長被舉報文章抄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