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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見》明確各類醫療機構診療服務功能定位
國家衛計委昨天轉發《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分級診療制度建設的指導意見》,在目標中提出,到2017年,分級診療政策體系逐步完善,到2020年,基層首診、雙向轉診、急慢分治、上下聯動的分級診療模式逐步形成,基本建立符合國情的分級診療制度。
二級醫院主收恢復期患者
《意見》中明確了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診療服務的功能定位。
城市三級醫院主要提供急危重癥和疑難復雜疾病的診療服務。城市三級中醫醫院充分利用中醫藥(含民族醫藥)技術方法和現代科學技術,提供急危重癥和疑難復雜疾病的中醫診療服務和中醫優勢病種的中醫門診診療服務。
城市二級醫院主要接收三級醫院轉診的急性病恢復期患者、術后恢復期患者及危重癥穩定期患者。縣級醫院主要提供縣域內常見病、多發病診療,以及急危重癥患者搶救和疑難復雜疾病向上轉診服務。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康復醫院、護理院等慢性病醫療機構為診斷明確、病情穩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復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腫瘤患者等提供治療、康復、護理服務。
每萬人至少兩名全科醫生
分級診療,基層是關鍵。我國將多渠道培養全科醫生,實現城鄉每萬名居民有2至3名合格的全科醫生,發揮全科醫生的居民健康“守門人”作用。加強康復治療師、護理人員等專業人員培養,滿足人民群眾多層次、多樣化的健康服務需求。
通過組建醫療聯合體、對口支援、醫師多點執業等方式,鼓勵城市二級以上醫院醫師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多點執業,或者定期出診、巡診,提高基層服務能力。合理確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配備使用藥品品種和數量,加強二級以上醫院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用藥銜接,滿足患者需求。
大力推進社會辦醫,簡化個體行醫準入審批程序,鼓勵符合條件的醫師開辦個體診所,就地就近為基層群眾服務。
探索建立獨立檢驗機構
我國將整合二級以上醫院現有的檢查檢驗、消毒供應中心等資源,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慢性病醫療機構開放。探索設置獨立的區域醫學檢驗機構、病理診斷機構、醫學影像檢查機構、消毒供應機構和血液凈化機構,實現區域資源共享。
將充分發揮互聯網、大數據等信息技術手段在分級診療中的作用。鼓勵二、三級醫院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供遠程會診、遠程病理診斷等服務,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探索“基層檢查、上級診斷”的有效模式,促進跨地域、跨機構就診信息共享。
目標細化
2017年分級診療試點標準
1、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設達標率≥95%,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診療量占總診療量比例≥65%;
2、 試點地區30萬以上人口的縣至少擁有一所二級甲等綜合醫院和一所二級甲等中醫醫院,縣域內就診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實現大病不出縣;
3、 每萬名城市居民擁有2名以上全科醫生,每個鄉鎮衛生院擁有1名以上全科醫生,城市全科醫生簽約服務覆蓋率≥30%;
4、 居民2周患病首選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比例≥70%;
5、 遠程醫療服務覆蓋試點地區50%以上的縣(市、區);
6、 整合現有醫療衛生信息系統,完善分級診療信息管理功能,基本覆蓋全部二、三級醫院和80%以上的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7、 由二、三級醫院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慢性病醫療機構轉診的人數年增長率在10%以上;
8、 全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與二、三級醫院建立穩定的技術幫扶和分工協作關系;
9、 試點地區城市高血壓、糖尿病患者規范化診療和管理率達到40%以上;
10、 提供中醫藥服務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站、村衛生室占同類機構之比分別達到100%、100%、85%、70%,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診療量占同類機構診療總量比例≥30%。(記者 方芳)
編輯:趙彥
關鍵詞:分級診療制度 功能定位 診療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