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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再次延長對烏克蘭危機相關個人及機構制裁
新華社布魯塞爾9月14日電(記者孫奕)針對即將到期的歐盟對與烏克蘭危機相關的個人及機構制裁,歐盟14日宣布將把制裁期限延長半年至明年3月。
歐洲理事會公報稱,在當前烏克蘭局勢背景下,不適合調整就烏克蘭危機采取的制裁手段。
據了解,此次宣布延長期限的制裁原定于15日到期,制裁對象涉及來自俄羅斯、克里米亞和烏克蘭東部地區等地的149名個人和37家機構。歐盟此前以“損害烏克蘭主權、領土完整和獨立”為由對上述個人、機構實施制裁,禁止其出入歐盟并凍結在歐盟財產。
這也是今年3月以來歐盟再次對有關個人、機構延長制裁期限。此外,歐盟還針對烏克蘭危機對俄羅斯采取了經濟制裁,措施包括禁止歐盟公民、公司交易5家俄國有銀行發行的部分金融產品,禁止對3家俄防務公司和3家俄能源公司提供債務融資等。
去年3月以來,美國和歐盟因烏克蘭問題對俄羅斯實施多輪制裁,俄羅斯則出臺相關反制措施。
編輯:曾珂
關鍵詞:歐盟延長對烏克蘭危機相關個人及機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