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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為禁止小區亂停車 “敬業”保安劃車20輛受審
為禁止小區亂停車
保安劃車20輛受審
本報訊 小區內的消防通道被私家車占用,為禁止業主亂停車,保安隊長指使手下劃了20多輛車。昨天,這位“敬業”的保安隊長閆某及兩名保安張某、范某涉嫌犯故意毀壞財物罪在通州區法院出庭受審。
閆某今年49歲,三個月前來到通州珠江逸景小區物業擔任保安部代理隊長。去年2月初,為清理小區內違章停放的車輛,他先后幾次指使物業外聘保安隊長張某劃車。2月5日這天,張某又指使保安范某劃車,后者用鐵絲將該小區內李女士等20名業主停放在小區路面上的車輛劃傷。經鑒定,其中17名業主車輛被毀壞價值共計62400元。一周后,三人被警方電話傳喚到案。
“為何要劃車?”閆某回答法官:“地下車庫的車位不夠,很多業主將車停在小區的消防通道上,這樣很危險,我們以前管過,也沒管住。” 去年春節,物業副經理朱某找到他,稱小區地面上停的車太多,占了消防通道。“他臭罵我一頓,讓我找人把這些車處理了,去劃幾輛車。”
接著出庭受審的張某今年33歲,他說:“閆主管說朱總不高興了,叫我嚇唬嚇唬業主,以后就不敢亂停車了,于是我就把事情交代給范某去做。”
28歲的保安范某顯然沒有意識到自己的行為是犯法的,在他的概念里,“頭兒讓自己干事,自己自然是要干的。”
在三人看來,自己不過是聽命于上級辦事,禁止業主亂停車是他們的職責,只是這樣愚蠢的做法讓三人陷入法律的囹圄。
庭上,閆某的辯護律師稱:“被害人也有一定過錯,物業曾多次向他們提示車停在消防通道的危害,但亂停車現象仍難以控制。”“如果不是朱某指使,閆某是不敢這么做的。”
此案將擇日宣判。
編輯:王瀝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