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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企主動改革意愿決定“混改”進度
原標題:新京報:國企主動改革意愿決定“混改”進度
包括電力、石油在內的國企向社會資本打開準入大門還不夠,它還需要傳統壟斷領域能真實甄別分離出競爭性業務和非競爭性業務,建立與“混改”相適應的混合所有制企業治理機制。
24日,國務院發布《關于國有企業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意見》(下稱《意見》),這是國企改革頂層方案出臺后的首份配套文件。《意見》首次提出“負面清單”,設定了國有資本和社會資本的進退空間;圈定電力、石油等七大混改試點領域,增強了這些領域加快改革、放開競爭性業務的政策驅動力。
國企“混改”一直備受社會關注,同時也不乏爭議。有人擔心,“混改”可能導致國有資產流失或國企私有化浪潮再現,有人疑慮,社會資本進入國有企業是不是以弱扶強,會不會降低資本使用效率。實際上,從國企改革頂層設計到首份“混改”配套文件,對這些疑慮都有明確回應和表述。而對電力、石油等壟斷行業中關于國家安全、經濟命脈的行業,提出了明確改革路線圖,也是行動層面的回應。
對這些行業而言,國有企業股權由過去政府單一控制向多元化方向轉變,不意味著國有資產流失風險增加,相反,在“管人管事管資本”轉向只管資本之后,可以更專注于國有資本的運行,使其得到更合理配置。企業的產權性質不是衡量國有資產流失的標準,是否能夠保值增值或更多地投入涉及戰略性領域和民生領域,才是衡量標準。而且,“混改”不僅是為社會資本進入打開通道,同時也為這些行業國有資本進入以多種方式入股公共服務、高新技術和生態環境保護等非國有企業打開了通道。此外,分類改革、分層推進、一企一策,也有助于保證“混改”的穩妥性和方向性。
對社會資本而言,過去一直面臨投資渠道狹窄,許多市場難以進入的困擾,一直是大問題。提出負面清單后,社會資本獲得了更廣闊發展空間,可在電力、石油、天然氣、鐵路、民航、電信、軍工等過去可望而不可即的新領域一展身手。
不過,僅僅政策上打開準入大門還不夠。激發社會資本參股國有企業的積極性,包括電力、石油在內的各行業都需有所行動。《意見》規定,石油天然氣主干管網、電網等行業,應根據不同行業領域特點實行網運分開、主輔分離,除對自然壟斷環節的管網實行國有獨資或絕對控股外,放開競爭性業務,允許非國有資本平等進入。但是,電力系統自2002年起就啟動的改革,至今沒有形成完整設計。傳統壟斷領域能否表現出更大的改革意愿,能否真實甄別分離出競爭性業務和非競爭性業務,是社會資本愿不愿意進入的重要衡量標準。
另一個衡量標準是,能否建立與“混改”相適應的混合所有制企業治理機制。《意見》除提出“政府不得干預企業自主經營”外,首次明確“股東不得干預企業日常運營”。這意味著無論是國有資本股東還是社會資本股東,都必須尊重董事會的經營權。但在過去,像石油等國企的現代企業制度尚不健全,行政任命的一把手權力過大幾成通病。公司治理機制能否真正發揮作用,同樣左右著社會資本積極性。
國有資本和社會資本不是對立的兩面。國企“混改”為國有資本和社會資本的融合,為市場空間結構的優化提供了新契機。在“混改”方案出臺后,下一步,不同領域國企的改革意愿,將成為“混改”進度的決定性因素。
編輯:薛曉鈺
關鍵詞:國企改革 混改 電力 石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