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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新政策助推京津冀企業跨省流動
新華社天津9月29日電(記者徐岳、方問禹)京津冀地區的產業轉移,是協同發展的一條主線,也是帶動功能疏解、人口分散的關鍵動力。最近一段時間,三地注重在財稅領域做文章,通過一系列創新政策,鼓勵京津冀地區的企業跨區域流動。
今年6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京津冀協同發展產業轉移對接企業稅收收入分享辦法》,明確了企業遷入地和遷出地在3大稅種上,一定時期內實行稅收收入“五五分成”,這掃除了產業轉移過程中,因地區間稅收利益博弈帶來的障礙。
天津市財政局副局長趙家旺說,京津冀三地產業轉移、結構調整,最核心的問題就是利益分配。《辦法》很好地解決了這個問題,破除阻礙產業轉移的藩籬。
《辦法》明確,適用于分享方案的企業范圍為:由遷出地區政府主導、符合遷入地區產業布局條件、且遷出前3年內年均繳納“三稅”大于或等于2000萬元的企業,納入分享范圍。具體企業名單,由遷入地區、遷出地區省級政府分別統計、共同確認。
業內人士指出,《辦法》協商性較強,且兼顧了企業遷入、遷出兩地利益:企業遷出地以稅收分享形式獲得一定補償,而遷入地在稅收分享期滿或達到分享上限后,即可享有全部稅收。
記者采訪中了解到,目前天津已經建立由市財政局、地稅局、國稅局、發展改革委等多部門共同參與的稅收分享工作機制,密切跟蹤遷入、遷出天津的企業情況,確認稅收分享范圍,吸引北京先進制造業、研發轉化項目到天津發展,推動調整產業布局。
去年5月,中關村海淀園在全國設定的首個分園落戶河北秦皇島。1年后,中關村海淀園秦皇島分園已經碩果累累。海淀、秦皇島兩地已協調推進了多個高新項目,于秦皇島形成落地對接意向。這其中,兩地間的財稅新政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據介紹,兩地間的利益分配采用創新的“442”分配方式,形成多方利益共同體。具體來說,入駐企業產生的稅收由海淀、秦皇島兩地政府各得40%,另外20%共同設立產業發展基金,進一步培育新興產業,讓更多參與進來的主體受益。
編輯:薛曉鈺
關鍵詞:京津冀 財稅新政 企業流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