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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加強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的基本遵循
專家解讀《關于加強社會組織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試行)》
新華社北京9月29日電題:全面加強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的基本遵循——專家解讀《關于加強社會組織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試行)》
新華社記者華春雨
中辦近日印發《關于加強社會組織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試行)》。專家表示,意見的印發,為新形勢下全面加強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指明了前進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
做好頂層設計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社會組織快速發展。國家行政學院政治學教研部教授褚松燕介紹,截至2014年底,在民政部門登記的社會組織總量有逾60萬個,形成固定資產1560.6億元,接收各類社會捐贈524.9億元,吸納社會各類人員就業682.3萬人。
“從資源配置、社會服務到提供就業,社會組織正在為國家繁榮和社會發展做出越來越大的貢獻。”褚松燕說。
專家表示,加強社會組織黨建工作,對于加強黨對社會組織的領導,引領社會組織正確發展方向;對于激發社會組織活力,促進社會組織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進程中更好發揮作用;對于把社會組織及其從業人員緊密團結在黨的周圍,不斷增強黨的階級基礎、擴大黨的群眾基礎、夯實黨的執政基礎,都具有重要意義。
近年來社會組織黨建工作取得了積極進展,黨組織覆蓋率達到41.9%,黨建工作管理體制初步形成,黨組織和黨員發揮了積極作用,但社會組織黨建仍然是基層黨建工作的薄弱環節。
“如果說社區和社會組織是建成小康社會的緯線,那么,執政黨和政府就是建成小康社會的經線,只有經緯結合,小康社會的錦緞才能夠織成。”褚松燕說,“因此,執政黨做好頂層設計,大力加強社區和社會組織黨的建設勢在必行。”
形式有所變化
中央對社會組織黨建工作高度重視。1998年和2000年,中組部兩次下發關于加強社會組織黨建的專門文件。
上海交通大學國際與公共事務學院教授徐家良認為,中央此次印發的意見與過去的文件相比,在形式上有兩個比較明顯的變化。
首先是范圍有所擴大。1998年,中組部與民政部共同發布《關于在社會團體中建立黨組織有關問題的通知》,對社會團體建立黨組織問題作了較詳細的規定。2000年,中組部發布《關于加強社會團體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主要是針對社會團體,不包括民辦非企業單位和基金會。此次的文件則規定,除在民政部門注冊的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和基金會之外,還包括社會中介組織和城鄉社區社會組織。
第二是內容適當拓展。2000年,中組部發布《關于加強社會團體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共分五個方面,主要包括社會團體黨建的重要性、健全黨的組織理順隸屬關系、黨組織的主要職責、黨員的教育管理工作、黨建的領導等。此次印發的意見把內容拓展到七個方面,共23條,包括黨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總體要求、黨組織功能定位、黨建工作管理體制和工作機制、黨的組織和黨的工作有效覆蓋、黨組織和黨員發揮作用的途徑、黨務工作者隊伍建設、黨建工作的組織領導等。
“意見系統完整地回答了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的各方面問題,必將推動社會組織黨建工作不斷加強。”徐家良說。
破解系列難題
首都師范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副教授石國亮表示,近年來社會組織黨建工作取得了積極進展,但總體上仍處于初級階段,意見對破解該領域實踐中存在的一系列難點問題進行了有針對性的部署。
第一,準確定位社會組織黨組織功能。社會組織具有類型繁多、規模不一、領域分布廣、社會聯系多、非營利性等特點,如何準確定位黨組織在社會組織中發揮的功能作用是一個難題。意見明確指出,社會組織黨組織是黨在社會組織中的戰斗堡壘,發揮政治核心作用。為了發揮政治核心作用,最根本的是履行好6條基本職責,即:保證政治方向、團結凝聚群眾、推動事業發展、建設先進文化、服務人才成長、加強自身建設。
第二,理順黨建工作管理體制。社會組織黨組織具有比較復雜的隸屬關系,決定了社會組織黨建工作不可能由一個部門來抓,必須由黨委及其組織部門、登記管理部門以及業務主管單位共同來抓,形成合力。但是,由于缺少一個能夠起牽頭作用、負總責的單位,實際上存在誰都管、誰都管不到位的現象。對此,意見沒有進行“一刀切”,而是根據具體情況分別對全國性社會組織、地方社會組織、城鄉社區社會組織以及有業務主管單位的社會組織的黨建工作進行了規范,有利于理順社會組織黨組織隸屬關系。
第三,分類推進有效覆蓋。社會組織中靈活用人比例大,加上社會組織業務的特點,決定了黨組織尋找黨員難度較大,發展黨員更加困難。意見提出了分類推進社會組織黨的組織和黨的工作有效覆蓋的舉措,即按單位建立黨組織、按行業建立黨組織、按區域建立黨組織、實現全領域覆蓋,破解這一難題。
第四,發揮好黨組織功能和黨員作用。針對一些社會組織中存在重視建立黨的組織、擴大組織覆蓋,而輕視幫助、指導社會組織黨組織加強自身建設、開展活動,以及黨員個體發揮先鋒模范作用不明顯等問題,意見提出了5個方面的舉措,即圍繞社會組織健康發展開展活動、貼近職工群眾需求開展黨組織活動、突出社會組織特點開展黨組織活動、緊扣黨員實際創新教育管理服務、貫徹從嚴要求提高組織生活質量。此外,關于社會組織黨的建設工作的人員、經費等難題,意見也作出了部署。
“我們有理由相信,隨著意見的貫徹落實,社會組織黨的建設工作中的難題會逐漸得到解決。”石國亮說。(完)
編輯:王瀝慷
關鍵詞:社會組織 黨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