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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議會將修改臨憲公投條款 推動改革步驟
原標題:泰國立法議會將修改臨憲公投條款 推動改革步驟
中新網10月9日電 據泰國媒體報道,泰國立法議會議長蓬碧8日表示,立法議會需要修改臨時憲法配合維穩委員會的改革步驟,而無論是立法議會、推動國家改革議會或草憲委員會成員,都有權報名參選肅貪委員會委員職務。
據報道,蓬碧表示,立法議會有必要修改臨時憲法中關于全民公投的內容,配合維穩委員會推動的國家改革步驟,及新憲法草案擬定完成后的后續公投。
因為現在的臨時憲法第46條款對參與公投者的身分未做明確限定,如果需要修改相關條款,就必須由維穩委員會和政府聯合會議提交相關議案,交由立法議會就臨時憲法相關條款進行修訂。
蓬碧表示指出,希望經過修改的臨時憲法條款能符合現實需求,確保多數民眾有權參與新憲法草案的全民公投。
而對于新屆肅貪委員會委員的甄選,無論是立法議會議員、推動國家改革議會議員,還是新屆草憲委員會成員,都有資格報名參選。
編輯:曾珂
關鍵詞:泰國議會將修改臨憲公投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