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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車改革共享和公平都不能少
出租車業改革,制度設計者應多講一些共享,市場參與者應習慣于公平競爭。如此,才能找到監管與市場間的最大公約數。
10月10日,交通運輸部同時發布《關于深化改革進一步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和《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的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為期1個月。意見稿一公布,網約車管理辦法即引發廣泛關注。關注點主要集中在兩個方面:禁止私家車接入專車平臺,是合理管制還是否定“共享經濟”;對專車增設年限、駕駛員資質、保險等行政審批事項,是管理的需要還是有違簡政放權。
激烈爭議的背后,反映出的是對出租車改革的兩種評判思維。站在監管者角度,無論出租車市場業態發生了多大變化,都應依法合規,將帶有法律規避性質的專車服務納入管理,才能授予其合法性,這一立場無可非議;站在市場參與者角度,市場是創新價值的判定者,專車服務的火爆已經賦予了其應有的法理性,市場自發秩序的有效性以及市場應有的創新應該維護。
讓出租車業改革順利進行,需要盡可能彌合分歧,多一些共識。管理者需要意識到,創新通常就是對既有管理體制和市場格局的突破。鼓勵創新,就必須對創新的“破壞性”有更大的容忍度。只要創新在總體上能夠增加社會總收益,就應該受到保護。私家車進入市場,極大改善了出租車市場的供需緊張關系,創設了多樣化服務體系,盡管專車服務的出現凸現了乘車安全隱患、擠占道路資源、老年人打車難度增加、侵蝕傳統出租車業市場份額等問題,但這些問題不可一概而論為專車服務所致。城市發展導致公共資源承載力下降和傳統出租車行業競爭力下降才是主因。因此,對于專車等出租車市場的新業態確有監管必要,但是否必須將其置于現行制度框架內也需考量。出租車業改革方案,應當更強調鼓勵創新、鼓勵生成“共享經濟”,而不宜一味強調對現行相關機制的維護。
同時,市場參與者也應看到,出租車市場的發展不能只講創新不講公平。現實情況是,傳統出租車業仍是公共交通不可取代的重要組成部分,但受專車服務沖擊,傳統出租車業已經出現車輛停運、人員流失的情況。這不僅是因為傳統出租車業弊端所致,很大程度上也源于專車服務擁有的競爭優勢,這一優勢并非全部來自創新,而只是來自運營成本的巨大差異。相對專車,出租車需要付出高昂的運營成本和監管溢價。要形成新老業態能夠共存、能夠良性競爭的服務體系,二者就需要站在同一起跑線上。這不僅要求傳統出租車業打破利益格局,消除自身弊端,也要求專車接受相應的游戲規則。
出租車業改革,制度設計者應多講一些共享,市場參與者應習慣于公平競爭。如此,才能找到監管與市場間的最大公約數。
編輯:薛曉鈺
關鍵詞:出租車改革 專車 鯰魚 網絡約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