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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明確價格改革時間表路線圖
新華社北京10月15日電(記者陳煒偉、安蓓)新華社15日受權播發《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推進價格機制改革的若干意見》。意見明確,到2017年,競爭性領域和環節價格基本放開,政府定價范圍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業、公益性服務、網絡型自然壟斷環節。到2020年,市場決定價格機制基本完善,科學、規范、透明的價格監管制度和反壟斷執法體系基本建立,價格調控機制基本健全。
價格機制是市場機制的核心,市場決定價格是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的關鍵。近年來,我國價格改革步伐大大加快,但一些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價格改革還需深化。意見明確了四條基本原則,即堅持市場決定、堅持放管結合、堅持改革創新、堅持穩慎推進。
意見明確了6大重點領域價格改革方向,包括完善農產品價格形成機制,加快推進能源價格市場化,完善環境服務價格政策,理順醫療服務價格,健全交通運輸價格機制,創新公用事業和公益性服務價格管理。
意見提出,建立健全政府定價制度,使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推進政府定價項目清單化,規范政府定價程序,加強成本監審和成本信息公開。
意見明確,加強市場價格監管和反壟斷執法,逐步確立競爭政策的基礎性地位。健全市場價格行為規則,推進寬帶網絡提速降費,加強市場價格監管,強化反壟斷執法,完善價格社會監督體系。
意見還提出,充分發揮價格杠桿作用,更好服務宏觀調控。加強價格總水平調控,健全生產領域節能環保價格政策,完善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生態補償制度,創新促進區域發展的價格政策。(完)
編輯:王瀝慷
關鍵詞:價格改革 時間表 路線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