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綁架案牽出腐敗案 政協副主席被綁架 牢獄生涯13年
從受賄時害怕,到主動索要下一年賄賂,劉榮領完成這樣的“心態轉變”僅用了一年時間。
今年51歲的劉榮領,此前一直在河南省周口市項城市的醫療衛生系統工作。2009年起,他開始擔任項城市第一人民醫院院長。2014年11月底他被紀委調查時,已官至項城市政協副主席并兼任第一人民醫院院長。
今年7月,河南省太康縣人民法院審理的一起腐敗案令人驚愕:河南中科醫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科公司”)為了承接項城市人民醫院的藥品集中配送業務及醫院新址的建設投資權,連續3年(每年200萬元)共向劉榮領行賄金額600萬元。而劉榮領為了入股醫院,竟向行賄方提前索要下一年“好處費”,并讓對方為自己墊資300萬元。
最終,劉榮領因犯受賄罪、行賄罪被判有期徒刑13年,中科公司的負責人馬某甲及其哥哥馬某乙因行賄罪也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和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
被綁架案牽出“罪狀”
如果不是突然落馬,河南省項城市政協原副主席、市第一人民醫院院長劉榮領的前途原本是一片光明。
公開資料顯示,1984年,20歲的劉榮領從河南醫學院畢業后,被分配至項城市(當時為項城縣)第一人民醫院內科從事臨床工作。此后,他從臨床醫生轉為當地衛校副校長,再到項城市中醫院副院長。
2009年,45歲的劉榮領擔任項城市第一人民醫院院長。從此,他駛上政途的快車道,僅僅3年后,就成為項城市政協副主席。
但是,劉榮領最終沒能抵擋住金錢的誘惑。2014年年底,他在項城市政協副主席兼項城市第一人民醫院院長的位置上被查,如今已淪為了階下囚。
2014年11月26日,河南省紀委監察廳發布消息稱,項城市政協副主席劉榮領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已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事實上,劉榮領并非因為落馬才被外界知曉。早在2013年,他的一次被綁架經歷,已經在網絡上引起不小轟動。
2013年6月8日晚,劉榮領與朋友吃完晚飯后步行回家,走到離自己家還有20多米遠的地方,突然從黑暗中竄出3個人,將一個頭套套在了他的頭上,同時一個堅硬的東西頂在了他的腰上。一名男子低聲威脅道:“別動,動就要你的命!”劉榮領沒敢掙扎,被3人迅速架到路旁的一輛面包車上。
隨后,劉榮領妻子接到一個陌生男子的電話,稱其丈夫在他們手上,要其準備300萬元贖金,劉的妻子糾結了一夜之后決定報案。
第二天傍晚,其中一名嫌疑人在鄭州落網。6月10日凌晨,另兩名犯罪嫌疑人在周口商水縣胡吉鎮被抓獲,人質劉榮領被安全解救。
經審訊,3名作案人供述,他們由于欠下了不少賭債,經打聽和跟蹤,把作案目標瞄向了劉榮領。他們認為,劉榮領是醫院院長,肯定有錢,便預謀策劃了這起綁架案。
該起政協副主席被綁架案,一度引起社會極大關注,同時也牽扯出劉榮領的諸多“劣跡”。劉榮領被綁架后,有人在網上發布了“劉榮領十大罪狀”。內容有:醫療設備進得多,劉榮領吃回扣;招聘醫生護士,私自出題,個人改卷,只要送禮就能進等。
正是這些舉報,將劉榮領推向了檢察機關的視線。
從“害怕”到“提前索取”
判決文書顯示,公訴機關指控劉榮領受賄罪8項、行賄罪1項。其中,涉案金額最大的是,中科公司經理馬某甲為托管項城市第一人民醫院藥品集中配送業務,于2012年至2013年分3次(每次200萬元)送給劉榮領共計600萬元現金,后劉榮領為該公司在其醫院的藥品配送過程中提供幫助,為其牟取利益。
據辦案人員介紹,2014年11月15日,太康縣人民檢察院對中科公司及馬某甲進行立案偵查。當天,馬某甲避重就輕,僅僅供述他曾于2013年中秋節和2014年春節,向劉榮領分別送了兩件“1573”酒,并未交代行賄現金的事實。
但11月16日,馬某甲開始逐步交代行賄事實,如實供述了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同種較重罪行。
2012年6月,馬某甲通過別人介紹與劉榮領相識。為了承攬項城市第一人民醫院的藥品集中配送業務,他與劉榮領商定每年8月給其200萬元好處費,連送3年。
“2012年8月,我準備好200萬元現金裝在紙箱子里,開車從鄭州趕到項城。按照事先約定,我在項城市區一個大街路邊上見到劉榮領,將裝有200萬元現金的箱子裝到劉榮領開的黑色現代車的后備廂內,然后就回鄭州了。”在供述中,馬某甲這樣回憶他第一次給劉榮領送錢的經過。
收受這筆200萬元的巨額賄賂時,劉榮領也是心驚肉跳。
據馬某甲回憶稱:“2012年12月,劉榮領跟我說,我送給他的200萬元,他心里害怕,擔心被別人發現。”
劉榮領在供述中也稱:“我將此款收下后,放在家中一段時間,感到不妥,把它寄存在項城市農村信用社的金庫中,放了一段時間還感覺不妥。”
后來,馬某甲提議,讓劉榮領把200萬元先轉到自己的存折上。“我取出后再給你,如果別人說你得了好處,你就說把錢退給我了。劉榮領同意我的提法。”他說。
于是,經過一番轉手,2013年1月,馬某甲又重新把200萬元送到劉榮領家,依舊用一個紙箱裝著。
有了第一次,劉榮領在收受第二筆200萬元時,便膽大了許多。雙方聯系后,2013年8月,馬某甲委托其哥哥馬某乙,帶著第二年的“好處費”奔赴項城市。劉榮領收下那只裝有200萬元巨款的紙箱后,將其放在家中一個隱蔽處。
然而,僅僅不到一個月,劉榮領又給馬某甲打電話,讓其把本應于2014年8月給的第三筆200萬元提前拿出來。
“2013年8月,劉榮領給我說項城市產業集聚區要建一個股份制醫院,他想控股,但不愿意用他的名字入股,想以我的名義入股1000萬元。”馬某甲供述說,劉榮領先給了他200萬元現金,又通過銀行轉賬300萬元。“因為參股還差500萬元,劉榮領讓我把以前商量的應當2014年8月給他的第3筆200萬元提前拿出來,剩余的300萬元讓我先墊上。”
雖然心里不痛快,但馬某甲還是同意了。2013年10月,馬某甲把1000萬元資金轉入到項城市產業集聚區醫院設立的銀行賬戶上。
受賄、行賄被判刑13年
項城市產業集聚區醫院,又是一個曾被媒體關注的焦點。
2013年9月,有媒體報道了河南項城市第一人民醫院置嚴禁公立醫院舉債建設的政令于不顧,投資3億元遷建豪華新址一事,引起了社會上很大的負面反響。
據該項目簡介稱,項目占地面積99310平方米,總建筑面積6萬平方米,設計床位1200張,其中一期建筑面積4.43萬平方米,投資金額為1.7億元。建設模式為BT模式,建設工期3年,總投資3億元。
針對此事,項城市第一人民醫院一位副院長在接受媒體采訪時曾表示,3億元建院資金將采取BT模式運作,投資方是中科公司,等醫院投入運營后,用10年時間連本加息進行償還。
劉榮領在接受采訪時也曾稱,“中科公司是政府引進的,也不是我引進的”。
然而,其被調查后作出的供述,卻與這樣的說法相矛盾。據劉榮領供述,中科公司負責人馬某甲向其行賄,除了為拿到項城第一醫院的醫藥集中配送權,還有醫院新址的建設投資權。
“2013年上半年,項城市政府把建設產業集聚區醫院的任務交給項城市第一人民醫院。我以自己的名義已經入股50萬元,不能以我的名義再入了。”劉榮領認為這是個好項目,雖害怕樹大招風,卻又不甘心。于是,他便找到馬某甲,導演了一出提前索要“好處費”并讓行賄方墊資入股的丑劇。
此外,法院經審理查明:2009年至2014年,項城市第一人民醫院在采購醫療設備或藥品時,劉榮領先后收取多家公司兩萬至20萬元不等的賄賂;2011年年底,項城市第一人民醫院護士劉某某為競聘護士長,向劉榮領送現金兩萬元,后在其幫助下當上供應室護士長;2009年10月,付某甲為能讓其女兒招錄為項城市第一人民醫院護士,向劉榮領送現金1萬元后,其女兒被招錄為該醫院護士。
同時,法院還查明,2006年3月,劉榮領調入項城市中醫院任副院長后,為感謝時任項城市衛生局長楊某某(已另案處理)的提拔,謀取楊某某對以后工作的支持,向楊某某行賄5萬元。
案發后,上述贓款均已退回。
2015年6月17日,太康縣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宣判,判決河南省中科醫藥有限公司犯單位行賄罪,判處罰金50萬元;馬某甲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馬某乙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
在對劉榮領的審判中,其辯護人提出了“劉榮領案發后積極退出全部贓款,可從輕處罰的辯護意見”。對此,太康縣人民法院予以采納。2015年7月17日,法院最終以受賄罪、行賄罪并罰,判處劉榮領有期徒刑13年。
據了解,一審宣判后,劉榮領、馬某甲、馬某乙均未提出上訴,目前判決已經生效。在金錢面前“淪陷”的劉榮領,最終等待他的是漫長的牢獄生涯。(張玉甫 本報記者 潘志賢 )
編輯:薛鑫
關鍵詞:政協副主席被綁架 綁架案牽出腐敗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