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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持續高壓打擊出口騙稅 前三季度挽回稅款近50億元
新華社北京10月21日電(記者何雨欣)國家稅務總局21日通報,稅務總局聯合公安部、海關總署等部門,持續高壓打擊出口騙稅,今年前三季度,已立案檢查出口企業2680戶,挽回稅款近50億元。
稅務總局同時曝光了四起騙取出口退稅案例,包括:
——上海彩奕實業有限公司騙稅案
經查,2011年至2014年間,犯罪嫌疑人張書玲三姐妹伙同丁漢泉、劉世英等人,在上海成立了彩奕公司,從河北、浙江、山東等地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通過搭建貨代平臺,匹配個體經銷商的出口貨物和單證后,以自營方式報關出口并申請出口退稅。
調查認定,該團伙共涉嫌騙取出口退稅近8500萬元。目前,已抓獲18名犯罪嫌疑人。
——廈門“4·24”騙稅案
經查,這是一起系列案件。廈門一龍進出口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以買單、買外匯、買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偽造合同等手段騙取國家出口退稅,已取得稅款2.33億元。
目前,一龍公司已審理完畢,其余5家企業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廣西防城港魯桂公司騙稅案
經查,魯桂公司在沒有發生真實的貨物出口業務的情況下,通過非法手段向他人購買取得出口服裝、皮制手袋和機械配件類產品單證,以虛構自營業務進行假報出口,并讓他人為自己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通過偽造資金流,形成支付貨款給開票方的假象,再以中間賬戶進行“資金回流”,虛構購銷關系騙取出口退稅。
目前,涉案人員均予以判決,即將對662.38萬元退稅款予以追繳,對未退的106.6萬元稅款不予退稅。
——安徽宣城渝嘉貿易有限公司騙稅案
經查,2008年7月至2012年4月,該公司總經理黃允謙伙同吳忠新等8人,利用渝嘉公司的進出口經營權,以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虛報出口等手段,合計騙取出口退稅5267萬元。
目前,涉案人員已依法判決并進行罰款。(完)
編輯:鞏盼東
關鍵詞:打擊出口騙稅 挽回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