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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就“建設工程質量問題與對策”赴重慶調研
“塌橋之痛曾影響綦江發展十年”
“當年彩虹橋垮塌事件曾影響了綦江經濟發展十年。”
這是重慶市綦江區區委書記潘毅琴對調研組反復提起的一句話。
10月22日,全國政協“建設工程質量問題與對策”專題調研組來到重慶市綦江區彩虹橋邊調研。
在新“虹橋”的東岸橋頭,有一座紅褐色的“綦江虹橋警示碑”,碑文記載:“……虹橋之建,欲以便兩城之往來。一九九六年二月十五日通行,一九九九年一月四日垮墮。死禍者四十,傷十余人。蓋主事者徇私瀆職,施工者貪利粗制,案震全國。有關責任者受黨紀國法追究。縣委、縣政府決定建設新虹橋。落成之日,立碑其側,以戒今惕后……”
當時,經事故調查組調查,彩虹橋突然垮塌是由兩方面原因造成。一是工程質量問題:彩虹橋的主要受力拱架鋼管焊接質量不合格,存在嚴重缺陷,個別焊縫并有陳舊性裂痕;鋼管內混凝土抗壓強度不足;連接橋梁、橋面和拱架的拉索、錨具和鎦片嚴重銹蝕。二是工程承發包不合法:設計手續不全;施工承包者不具備進行市政工程建設的技術力量和設備,不具有合法的市政工程施工資質。
號稱當年綦江縣一號形象工程的“彩虹橋”整體垮塌,40名無辜者遇難,對事故負有直接責任或間接責任的綦江縣委原書記張開科等17名黨員干部被牽出,而主要責任人至今仍在監獄服刑。
彩虹橋垮塌事件如一記重拳,對綦江縣“安全感”給了重重一擊。一時間,全國震驚。“塌橋事件的影響是深遠的,當時綦江縣的建設信心如“彩虹橋”一般坍塌,跌落谷底,更是影響了綦江的經濟發展。”潘毅琴說。
調研組在綦江區看到,綦江區全面落實五方主體項目負責人終身追究制度,推行質量終身承諾和竣工后永久性標牌制度,并創造性建立了5人小組責任制度,每天由監督員、建設方代表、施工方代表、監理工程師早晚兩次對工程質量進行排查,對查出的單位和個人的違法行為及處理結果一律在《綦江日報》、綦江建設網公布。潘毅琴說,“如今綦江工程建設執行的都是最嚴的規定,絕不能讓彩虹橋事件重演。”
一同調研的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質量安全監管司副司長曾憲新則指出了影響工程質量的另一面:“當年的彩虹橋建設也被當做“獻禮工程”,上級領導要求趕工期,而一趕工期必定會省略很多環節,比如彩虹橋連驗收的載荷試驗環節都省略了,工程質量能保證的了嗎?”
曾憲新坦言,時至今日,各地仍有很多獻禮工程被要求趕工期,而領導的要求往往得執行。“這樣的行為必須杜絕。”
“血的教訓是深刻的,更是發人深省的,建設工程質量優劣維系國家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影響國民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安定。如果在工程建設的同時,就能從工程建設檔案制度上嚴格約束和監督管理,則會從根本上杜絕這類重大事故的發生。”調研組組長、全國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副主任李成玉說。
編輯:薛鑫
關鍵詞:全國政協 建設工程質量問題與對策 調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