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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卡手續費何不退出中央定價目錄
近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宣布修訂了中央定價目錄,中央政府定價項目的80%被削減,包括中央儲備物資、煙葉、民爆器材、軍民、電信基本業務。今年5月發改委還宣布,除了麻醉及少數精神藥品,藥品也不再由政府定價。但令人驚訝的是,商業銀行服務收費和銀行卡刷卡手續費居然與省以上電網輸配電價、各省份天然氣門站價格等“高大上”事項同屬僅存的20項政府定價目錄。
雖然銀行收費關系民生,但與郵局不同,銀行已經充分企業化,并存在相當的競爭。除了養老金、社會保險救濟金等少數由政府統一運營的基本生活賬戶服務外,人們 是否接受銀行服務、在哪家接受,完全應是市場調節的事情,其成為政府定價的最后堡壘之一,令人困惑。倘若認為當前銀行服務收費存在著不合理的情形,也應當是促進銀行業競爭,令試圖擴大市場影響力的銀行能夠提供更加進取性的“價廉物美”之服務。
自從上世紀80年代以來,我國銀行業金融機構種類不斷擴張、數量不斷增加。根據今年7月發布的銀監會年報,截至2014年底,我國有3家政策性銀行、5家大型商業銀行、12家股份制商業銀行、133家城市商業銀行、665家農村商業銀行、89家農村合作銀行、1596家農村信用社、1家郵政儲蓄銀行、1153家村鎮銀行。27個省份的69個城市已有38家外商獨資銀行(下設分行296家)、2家合資銀行、97家外國銀行分行,營業網點達1000家。2014年5家民營銀行獲批籌建,更是為之注入了活力。
我國銀行業金融機構累計已有四千多家,所有者、經營者各不相同,利益取向高度異質化,行業集中度不算高,競爭不算不激烈。客戶可以選擇的銀行相關服務范圍已經較為寬廣,市場的可競爭性已經較強??蛻艏词瓜M@得較全面的銀行服務,也不難擁有十幾種選擇。銀行會合謀損害客戶利益而不得不仰仗行政干預的前提并不存在。諸多小銀行本來能通過更靈活的收費政策來獲取競爭優勢,現在統一定價就反而做不到了。
當前,銀行收費多少成了一個社會問題、行政問題,而不是一個商業問題。更好的辦法還是通過加強民營銀行準入等方式,開拓增量資源,來促進競爭,自然動態地實現銀行收費機制的良性化運作。行政的一元壓力不足以代替來自市場的多元壓力。
□繆因知(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銀行卡手續費 中央定價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