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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政協原副主席陳鐵新涉受賄罪被提起公訴(圖/簡歷)
中新網11月11日電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網站消息,遼寧省政協原副主席陳鐵新涉嫌受賄罪被提起公訴。
遼寧省政協原副主席陳鐵新涉嫌受賄一案,由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黑龍江省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后,移送黑龍江省哈爾濱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哈爾濱市人民檢察院已向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陳鐵新享有的訴訟權利,并訊問了被告人陳鐵新,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
哈爾濱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陳鐵新利用其擔任中共遼寧省朝陽市委書記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2014年7月24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發布消息,遼寧省政協副主席陳鐵新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查。
2014年7月30日,中央組織部有關負責人證實,遼寧省政協副主席陳鐵新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中央已決定免去其領導職務。
2014年10月28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發布消息,遼寧省政協原副主席陳鐵新被雙開,經查,陳鐵新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賄賂;收受禮金禮品;與他人通奸。
2014年10月28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網站發布消息,最高人民檢察院經審查決定,依法對遼寧省政協原副主席陳鐵新以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并采取強制措施。
陳鐵新 資料圖
個人簡歷:
陳鐵新,男,1955年4月出生,漢族。1972年12月參加工作,1975年3月入黨,1988年6月獲工程師職稱,1995年6月獲高級經濟師職稱,1995年畢業于吉林大學世界經濟專業并獲經濟學博士學位。
1962年9月至1969年8月 大連市國營五二三廠子弟小學、中學學生;
1969年8月至1972年12月 遼陽市燈塔縣邵二臺鄉中學學生;
1972年12月至1973年5月 遼陽市燈塔縣邵二臺鄉第三中學中學教員;
1973年5月至1975年8月 遼陽市燈塔縣邵二臺鄉知識青年村革委會副主任、黨支部委員;
1975年8月至1978年3月 遼陽遼化總公司熱電廠工人車間黨支部委員、團支部書記;
1978年3月至1982年1月 沈陽工業大學機械系學生系學生黨支部書記;
1982年1月至1982年5月 遼寧省委黨校第一期青年干部培訓班學員;
1982年5月至1983年5月 沈陽鑄鍋廠副廠長;
1983年5月至1987年7月 沈陽團市委副書記;
1987年7月至1991年3月 中國沈陽國際經濟技術合作公司副總經理工程師;
1991年3月至1992年6月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沈陽分會副會長主持工作;
1992年6月至1996年3月 沈陽市政府駐歐洲代表處總代表比利時沈華公司總經理;
1996年3月至1997年5月 沈陽市旅游局副局長、黨組副書記主持工作;
1997年5月至2000年1月 沈陽市旅游局局長、黨組書記、市政協常委;
2000年1月至2002年3月 遼寧省旅游局副局長、黨組副書記;
2002年3月至2004年3月 遼寧省旅游局局長、黨組書記;
2004年3月至2005年1月 中共丹東市委副書記、市人民政府代市長;
2005年1月至2008年2月 中共丹東市委副書記、丹東市人民政府市長;
2008年2月至2013年1月 中共朝陽市委書記;
2013年1月,任遼寧省政協副主席、黨組成員;
2014年7月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查。(照片和簡歷來源: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編輯:薛鑫
關鍵詞:遼寧省政協 遼寧省政協原副主席陳鐵新 涉受賄罪 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