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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式反腐立起全球廉潔標桿 國際合作需統一標準
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國家工作人員、重要腐敗案件涉案人等人員名單(截圖)。
在第12個“國際反腐敗日”來臨之際,12月5日,由北京高校廉潔類組織聯合會主辦的“首都大學生廉政主題辯論賽”決賽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學舉行。 本報記者程丁攝
今年12月9日是第12個國際反腐敗日。近十年來,從有限參與到逐步協作,從全方位合作到深度聯合打擊,中國在國際反腐舞臺上展現出負責任大國的形象。本刊推出國際反腐敗日特別報道——
對話專家:
莊德水 北京大學廉政建設研究中心副主任
宋 偉 北京科技大學廉政研究中心副主任
聶資魯 湖南法治反腐研究會副會長
今年12月9日是第12個國際反腐敗日。近十年來,從有限參與到逐步協作,從全方位合作到深度聯合打擊,中國在國際反腐舞臺上展現出負責任大國的形象。尤其是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國堅持境內拍“蒼蠅”打“老虎”;境外“獵狐”織“天網”。同時打響兩場反腐攻堅戰,取得階段性成果。近日,廉政周刊記者采訪廉政專家,就十八大以來中國的法治建設,反腐倡廉取得的成果,中國反腐給國際社會帶來新氣象與新動力,國際反腐合作面臨的新問題等進行對話。
把反腐視為決定國家命運的砝碼
廉政周刊記者:近兩年來,習近平總書記在出訪期間,或在會見各國政要、海外演講等場合里,多次把反腐與反腐國際合作等作為重要議題。記者查閱相關資料,在全球范圍內,國家最高領導人就反腐敗國際合作問題如此密集的表態是非常罕見的,這意味著什么?
宋偉:習近平總書記在各種國際場合多次談及中國堅決反腐敗的決心,這充分表明了中國共產黨堅決反對腐敗的政治意愿,也表明了中國政府懲治腐敗的堅定信念。事實上,這樣的表態和立場不僅樹立了中國堅決打擊腐敗的良好形象,而且對腐敗分子也產生了巨大的震懾作用。十八大以來,中國在反腐敗方面取得的成效已經證明,反腐敗的政治意愿已經轉化為行動現實,中國的清廉水平必將會一步步提高,可以說,中國反腐經驗和舉措已經成為全球反腐的榜樣與標桿。
聶資魯: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在國際場合就中國黨風廉政建設及反腐敗斗爭作出重要論述,表明中國政府堅持有腐必反、有貪必肅,以零容忍態度懲治腐敗,是中國政府愿與世界各國共同防治腐敗的莊嚴承諾,更宣示了堅定不移把反腐敗斗爭進行到底是中國政府的一項神圣的使命。
莊德水:反腐能否取得實質性的成效,主要取決于國家領導層是否具有堅定的政治決心,是否把反腐視為一個決定國家命運的重要因素。沒有政治決心作為保證和基礎,再美好的反腐政策都可能失效。一些發展中國家之所以陷入腐敗困境而難以自拔,其要害在于領導層缺乏政治決心,反腐工作往往有始無終,甚至中途戛然而止。
中國式反腐給世界帶來新氣象新動力
廉政周刊記者:十八大以來,尤其是今年以來,中央采取零容忍、全覆蓋、無死角的反腐策略,把反腐觸角從傳統的黨政機關領域延伸至經濟領域和社會領域,構建起全方位反腐格局。中國反腐的哪些新成效與新舉措給國際社會帶來新氣象、新動力?
聶資魯:中國推進反腐敗運動及積累的反腐敗經驗,主要體現在:一是把法治作為治國理政的根本途徑,努力把權力關進法制的籠子里;二是加快推進反腐敗國家立法,完善懲治貪污賄賂犯罪法律制度;三是持續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堅決消除權力尋租空間;四是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加強執法監督;五是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優化司法職權配置;六是加強法治宣傳教育,不斷提高公民特別是國家公職人員的法治觀念;七是積極開展廣泛的國際反腐合作,全力追回腐敗分子在國外藏匿的贓款贓物。中國的反腐行動,對那些歷經幾十年向西方國家追討被盜資產和要求遣返貪官未果的弱小國家是一種鼓舞。
莊德水:中國反腐不僅影響了人的思想觀念和行為方式,而且以其思路和成效說明,中國不是為反腐而反腐,而是把反腐融入全面深化改革之中,與國家治理任務相聯系,著力實現改革成果的共享。比如《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修訂出臺,確立了行為高線、劃定了行為底線,用制度力量固化反腐成果,并為下一階段法治反腐奠定制度基礎。國企是今年反腐的重點領域。中國政府通過巡視監督著力發現并摸清國企領域的腐敗癥結所在,找準國企反腐切入口,用反腐倒逼國企推進自身改革。通過紀檢體制改革等措施從內部改變國企權力結構,破除固有的利益格局,強化對國企領域的監督和管理。國企反腐將為其他領域的反腐打開突破口,提供系統性腐敗和行業性腐敗的治理經驗。這為中國反腐提供了現實依托和社會力量,改革越深入,其本身越需要反腐,同時也越能為反腐提供動力。一些國家反腐之所以缺乏動力,主要在于反腐脫離了本國發展實際,沒有把反腐融入國家發展,如此,反腐難以獲得民眾的真心支持。
宋偉:中國反腐新動向與新舉措給國際社會帶來新氣象、新動力。一是中國反腐敗體制機制改革得到深化和創新。一方面實現了巡視全覆蓋,巡視制度得到創新發展,巡視利劍作用凸顯,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效。另一方面,派駐機構在反腐敗工作中發揮了重要作用,派駐機構改革也獲得了新成效。二是重點領域反腐敗取得實效。在國有企業、資源領域、教育領域等重點領域,結合全面巡視和專項巡視等,真正做到了嚴肅執紀監督問責,對于推動行業性廉潔發展產生了重要作用,為國際社會起到示范與表率作用。
國際反腐合作急需形成統一標準
廉政周刊記者: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國在加大國內反腐力度的同時,加強反腐敗國際合作,加大海外追贓追逃、遣返引渡力度。記者注意到,由于國與國之間政治制度的差異,國內法律與國外法律之間存在不銜接等情況。如何處理國際反腐敗合作面臨的主要問題?
聶資魯:2005年,《聯合國反腐敗公約》正式生效,成為首個全球性反腐敗國際法律文書。該公約借鑒各國、各地區反腐敗經驗,對預防和懲治腐敗的制度措施、追贓和追逃等國際合作做了全面規定。但由于各國的法律系統不同,以及中國與一些貪官外逃目的地國家沒有簽訂雙邊引渡條約,中國的反腐敗國際合作仍面臨不少挑戰。但中國可以在現有國際法律框架內,進一步拓展國際合作的空間,逐步建立雙邊開展反腐敗合作的長效法律機制,如,探討在禁止貪官入境、遣返腐敗犯罪嫌疑人、追回和返還腐敗資產及反洗錢等方面形成具體合作機制與辦法,努力化解不利因素。
莊德水:反腐合作是一項國際性事務,涉及不同國家和組織之間的溝通和配合。《聯合國反腐敗公約》等相關國際法為國際社會反腐提供了合作框架,但受各國法律體系發展的限制,一方面,國內法律與公約規定之間存在不銜接情況。另一方面,不同國家對公約條款的運用也存在差異,這些因素導致國際反腐合作呈現碎片化,還沒有形成統一體系。在具體法律應用過程中,不同國家和地區對腐敗犯罪行為的認識和刑罰存在沖突,司法管轄存在壁壘,再加上“死刑犯不引渡”等所謂的人權原則,引渡外逃貪官和追回腐敗資產變得相當困難。甚至一些腐敗行為在一國受到追訴,但在另一國卻不被作為犯罪行為來處理,這在很大程度上阻礙了國際反腐形成統一標準。當前,推進國際反腐合作,不僅需要國際法律體系的銜接,而且需要不同國家對反腐形成共識,認識到腐敗現象對各國的致命危害,不應僅僅從本國利益出發而有選擇性地開展反腐合作。
宋偉:盡管十八大以來,中國在國際反腐敗合作方面已經取得了突破性的進展,然而由于各個國家法律制度的差異,導致在追逃追贓過程中仍然存在很多法律困境。這需要我們繼續加強反腐敗雙邊、多邊合作,推進反腐敗國際合作取得更大進展。另外,如何進一步擴大中國反腐敗成效的宣傳?這是值得我們思考的重要問題。通過有效的宣傳,提高中國反腐敗成效的共識度,使得更多的國家和地區充分了解中國在反腐敗方面取得的成效,以推進反腐敗國際合作。(徐伯黎)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中國式反腐 國際反腐敗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