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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政協原副主席韓先聰涉受賄等罪被提起公訴
中新網12月22日電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網站消息,安徽省政協原副主席韓先聰涉嫌受賄、濫用職權一案,由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福建省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后,移送福建省南平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南平市人民檢察院已向南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韓先聰享有的訴訟權利,并訊問了被告人韓先聰,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
南平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韓先聰利用其擔任中共安徽省安慶市委書記、中共安徽省滁州市委書記、安徽省人民政府秘書長、安徽省政協副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濫用職權致使國家財產遭受重大損失,依法應當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2014年7月12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發布消息,安徽省政協副主席韓先聰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查。
2014年7月18日,中央組織部有關負責人證實,安徽省政協副主席韓先聰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中央已決定免去其領導職務。
2014年12月11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發布消息,安徽政協原副主席韓先聰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經查,韓先聰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賄賂;濫用職權造成國有資產重大損失;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多次接受公款宴請。
2014年12月11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網站發布消息,最高人民檢察院經審查決定,依法對安徽省政協原副主席韓先聰以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并采取強制措施。
韓先聰 資料圖
韓先聰簡歷
韓先聰,男,漢族,1955年11月生,安徽肥西人,1982年1月參加工作,1984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農學學士學位。曾任十一屆安徽省政協副主席,省政府秘書長、黨組成員,省政府辦公廳黨組書記,安徽行政學院(安徽經濟管理學院)院長(兼)。
1977年9月任肥西縣新倉中學民辦教師;
1978年1月至1982年1月在安徽農學院農學系農學專業學習,畢業后歷任省農牧漁業廳政治部干部科工作人員、副科長、科長;
1987年6月起歷任省政府辦公廳正科級秘書、副處級秘書;
1991年12月起歷任省農經委生產管理處副處長、處長兼省農業開發辦公室主任;
1995年5月任省農業廳副廳長、黨組成員(1994年10月至1996年7月掛職任巢湖市〈縣級〉市委副書記;
1998年9月至1999年7月在中央黨校中青年干部培訓班學習);
1999年8月任安慶市委副書記(1998年9月至2000年9月在安徽大學經濟學院政治經濟學專業研究生課程進修班學習);
2001年2月任安慶市委副書記、市長(1998年9月至2001年7月在中央黨校研究生院在職研究生班法學理論專業學習);
2003年4月任安慶市委書記;
2004年2月任安慶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2008年2月任滁州市委書記;
2009年1月任滁州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2012年2月任省政府秘書長、黨組成員,省政府辦公廳黨組書記,安徽行政學院(安徽經濟管理學院)院長(兼);
2013年1月任省政協副主席,省政府秘書長、黨組成員,省政府辦公廳黨組書記,安徽行政學院(安徽經濟管理學院)院長(兼)。(簡歷來源:安徽政協官網)
2014年12月11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發布消息,韓先聰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編輯:薛鑫
關鍵詞:安徽省政協 安徽省政協原副主席韓先聰 涉受賄罪 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