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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3.2萬億置換債全覆蓋今年到期債務
原標題:財政部:3.2萬億置換債全覆蓋今年到期債務 每年省利息2000億元
新華社北京12月22日電(記者申鋮、韓潔)財政部副部長張少春22日說,經國務院批準,今年財政部向地方下達置換債券額度3.2萬億元,實現了對當年到期債務的全覆蓋;被置換的存量債務成本從平均10%降至3.5%左右,預計將為地方每年節省利息2000億元。
受國務院委托,張少春22日向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報告了《國務院關于規范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工作情況的報告》。他透露,據初步測算,2014年末地方政府債務的債務率為86%,風險總體可控。地方政府債務余額中,90%以上是通過非政府債券方式舉借,平均成本在10%左右,地方政府每年需支付較高的利息。
“通過發行地方政府債券逐步進行置換,是規范地方政府債務預算管理的重要舉措,也有利于減輕地方利息負擔。”張少春稱。
他介紹,截至12月11日,各地已發行置換債券3.18萬億元,完成下達額度的99%,發行定價市場化水平逐步提高。
在新增地方政府債券方面,張少春說,今年新增地方政府債券達6000億元。在分配2015年分地區新增債券規模時,對低風險地區多分配,對高風險地區少分配或不分配,激勵地方化解債務風險。截至12月11日,各地已發行新增債券5912億元,完成下達額度的99%。
2015年8月,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批準了《國務院關于提請審議批準2015年地方政府債務限額的議案》。張少春說,財政部據此提出了分地區債務限額,報國務院批準后下達地方,要求地方各級政府在批準的限額內舉借和償還債務。各地區2015年地方政府債務限額根據該地區清理核實的2014年末政府債務余額和2015年新增債務限額確定。
此外,他表示,今年以來,為規范地方政府債務管理,財政部還將地方政府債務分類納入預算管理,完善了地方政府債務風險評估和預警機制,并加強了對地方政府舉債融資行為的監管。(完)
編輯:王瀝慷
關鍵詞:財政部 置換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