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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歲大爺給去世103年的祖父開死亡證明 雷住政協委員
原標題:“奇葩”又來了!給去世103年的祖父開死亡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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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奇葩證明,今年媒體上已經報道過多次,但是這些奇葩證明現在依然存在。69歲的市民盧大爺就給本報熱線講了他遇到的奇葩證明,把接聽熱線的省政協委員也雷住了!
最近一段時間,家住濟南市歷城區的盧大爺遇到了一件糟心事。實在沒辦法了,這不給“民聲連線”88197600打來電話,希望能讓省政協委員給出出主意。
盧大爺今年69歲了,現在住的房子是父母生前留下的。1988年,雙親去世后,盧大爺便想著把房子過戶到自己名下。他到歷城區公證處去辦理房產過戶手續,被告知要開各種證明。“其他的都好說,就是其中一樣,讓開我爺爺的殯葬證明。這要去哪里開啊?”
盧大爺說,自己的祖籍在聊城臨清,爺爺是1912年去世的,距今103年了,當初兵荒馬亂,連個墳頭都沒有。爺爺去世后,奶奶抱著剛滿1歲的父親要飯來到濟南,在濟南住下了。后來父親在濟南工作、娶妻生子,就再也沒有回過老家臨清,那里也沒有親戚了。
“我父親活到80多歲,他的死亡證明派出所給開,可還要開我爺爺的,這太為難了。而且還說沒有我爺爺的死亡證明,房子就不能過戶。”
盧大爺說。為這事折騰了一兩個月,經過多方交涉,歷城區公證處稱可以讓盧大爺回老家臨清,在當地的街道辦蓋個章,出個證明就行。可盧大爺覺得老家早都沒有親戚了,也沒人認識他們,不愿造假,所以房屋過戶的事就一直耽擱著。
省政協委員趙勇表示,這些年媒體上確實也報道了一些辦理事務開各種奇葩證明的事件,政府部門嚴守規章制度是好事,但既然是為民辦事,機制就要靈活些。“無論辦什么手續,只要當事人能提供真實準確的證明即可,有時秉承以往的規章制度,反而容易造成虛假,更不利于真實信息的查驗。”
“現在政府服務提倡高效為民,對于這些根本無處可開的證明,能簡化就要簡化,我們也會將其形成提案建議,希望得到有關部門的重視,簡化辦事手續,提高辦事效率。”省政協委員李連祥說。
編輯:鞏盼東
關鍵詞:開死亡證明 去世103年祖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