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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職業院校可將教職工編制30%用于聘請兼職教師
新華社福州12月24日電(記者陳弘毅)福建日前出臺的《福建省兼職教師管理辦法(試行)》明確,職業院校可將教職工編制的30%用于聘請兼職教師,所需經費由同級財政按編制內教師平均工資水平予以補助,旨在引導職業院校進一步強化專業實踐,推進職業教育發展。
福建省教育廳有關負責人介紹說,近年來,福建通過開辟富有實踐經驗行業企業人員綠色補充通道、建立教師企業實踐制度、加大“雙師型”教師培訓力度等措施引導職業院校不斷加強專業實踐。由于種種原因,目前普遍存在職業院校補充的教師大多為高校畢業生,雖然具有較高學歷和理論素養,但實踐教學能力相對薄弱,難以適應職業教育需要的問題。
該負責人說,此次出臺的《辦法》旨在建立具有行業企業經歷優秀人才的“共有共享”機制,對職業院校聘請兼職教師的條件、管理、經費投入等核心問題作了規范,力求吸引更多優秀業界人才投身職業教育,打造職教“雙師型”教師隊伍。
《辦法》確定了兼職教師的基本條件。兼職教師除具有良好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外,還應具有5年及以上與擬聘請崗位相關的生產實踐經歷,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相應級別執業資格)或高級工及以上技術等級職業資格。其中高職院校聘請的兼職教師應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相應級別執業資格),或技師及以上技術等級職業資格。
《辦法》還制定了兼職教師的優惠條件,明確了兼職教師聘請程序,規范了兼職教師的管理,明確了經費來源。(完)
編輯:王瀝慷
關鍵詞:福建職業院校 教職工編制 兼職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