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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試提高門檻是對法治負責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完善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制度的意見》,《意見》中的改革舉措將于2017年底前落實。
按照《意見》中提出的思路,司法考試將改名為“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并且考試內容的側重點將從以往的選擇題,改為案例題等更能考驗法律技術的題目。這意味著原有的司考題庫要大體量更新。考慮到題庫設計需要較長時間,九個多月后的2016年司法考試仍有可能沿用舊模式。
以往的司法考試,在校的法學專業大三學生和其他非法學專業的本科考生都可以參加考試。這個考試顯示出來了極大的包容度。然而,吊詭的是,在校學生和非法學專業本科考生竟然比已經參加工作的法學專業考生的通過率高。一些法學院在校生的通過率甚至高達70%。相對于20%左右的總通過率,這個結果有些令人驚訝。通過率的錯位,顯示了司法考試存在一定的弊端,真正具有法學知識水平和實務經驗的人反而不具有通過司法考試的優勢。
改為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之后,案例題增多將更強調對考生法律技能的考察。而法律技能難以通過書本的短期自學獲得提高。因此,即使將來公布的改革具體方案沒有限制考生專業,恐怕非法學考生高通過率的優勢也將喪失掉。
考試內容上的改革還將影響到法學院的教育模式。現在一些法學院已經開始強調案例教學和實踐教學,但是大部分課程仍然是以法條釋義為主的教科書式教學。在一些國家,法學院之間招生競爭的一個重要因素便是畢業生通過司法考試的比例。法學院教育與司法考試的對接當然也存在一些弊端,畢竟法學院不是司法考試培訓學校。但是法學院必須以培養法律職業人才為目標。當司法考試改革更適應法律職業規律之時,以職業考試為指揮棒開展法學教育也無可厚非。
一些人可能會擔心,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改革后,收縮了考生的專業和文憑門檻,會不會造成法律職業壟斷的局面?只有那些正規法學教育的人才能“壟斷”法律知識?一段時期,中國還存在“赤腳律師”一說。“寬容”的司法考試也使許多無法學背景的考生順利通過考試,成為優秀的律師。
這種擔憂背后,是對法律職業的誤解。估計少有人會支持沒有受過正規醫學教育的人去考醫生資格,靠背一些書就通過考試,就從事一項與健康乃至性命攸關的工作。法律職業也是利益和性命攸關的職業,提高門檻根本上是為當事人負責,是為中國法治負責。
國際貿易領域,“比較優勢”的說法廣為接受。各自按照自己的優勢資源進行生產,互通有無,最終貿易各方都是受益者。對于職業也是如此,術業有專攻,讓法學素質高的人從事法律職業,恰恰是讓其他人可以專心從事他們各自的職業。當各自遇到對方職業領域內的問題時,相互交托,正是職業間“比較優勢”的發揮。最終總的效益才是最高的。
□葉竹盛(華南理工大學法學院講師)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司法考試提高門檻 司考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