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名單
(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
一、免去黃爾梅(女)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二、任命張述元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三、免去高貴君的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刑事審判第五庭庭長、審判員職務。
四、免去金克勝的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審判員職務。
五、免去王玧(女)、張濱生、于金陵(女)、王洪光、王憲森、劉香(女)、范向陽的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人大常委會 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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