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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出臺鄉村教師支持計劃 多舉措提高鄉村教師待遇
新華社昆明1月7日電(記者白靖利)云南省政府近日發布《云南省鄉村教師支持計劃(2015—2020)》,提出多項舉措提高鄉村教師待遇。
根據計劃,云南將加強鄉村教師師德建設,將師德表現作為教師年度工作考核、職稱評審、崗位聘用、資格定期注冊、評優獎勵的重要內容,并以師德表現、工作成效和在職學習培訓結果為基本依據,試行5年一周期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制度。
云南要求定期清理學校在編不在崗人員,嚴禁占用或變相占用教職工編制,將“教得好”作為鄉村教師獲得表彰的重要指標。云南省政府對長期在艱苦邊遠地區鄉村學校和教學點任教、貢獻突出的教師進行表彰,對在鄉村學校連續從教20年以上的鄉村教師頒發榮譽證書。縣、市、區人民政府對在鄉村學校連續從教10年以上的鄉村教師給予鼓勵。
“實行鄉村教師差別化生活補助政策,重點向條件艱苦地區、村小及教學點傾斜。各地不得將鄉鎮工作崗位補貼充抵鄉村教師生活補助。”云南省將設法提高鄉村教師待遇,除了依法為教師繳納住房公積金和各項社會保險費、加快實施鄉村教師周轉宿舍建設外,還將擴大“特崗計劃”實施規模,重點為鄉村學校補充緊缺學科教師,確保特崗教師與在職在編教師享受同等待遇。
該計劃明確,普通高校畢業生赴邊境縣、市和3個藏區縣、市鄉村學校任教滿3年的,按照有關規定享受學費補助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政策。“鼓勵縣及縣以上所屬學校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教師,自愿到鄉村學校任教,到鄉村學校連續服務滿2年以上(含2年)的,從到鄉村學校服務之日起,省財政給予每人每年1萬元的工作崗位補貼。”
此外,按照學校規模,云南省還將為中小學、幼兒園配備工勤人員和安保人員,并加強對寄宿制學校和農村留守兒童集中學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并配備必要的專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完)
編輯:王瀝慷
關鍵詞:云南 鄉村教師支持計劃 提高鄉村教師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