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黨派·聲音>參政議政 參政議政
農工黨甘肅省委會建議成立水務監察機構 保飲水安全
2014年、2015年,蘭州曾連續兩年出現飲用水污染事件,廣大市民對用水安全的期盼值非常高。農工黨甘肅省委員會調研發現,蘭州市目前還沒有一個固定的機構管理飲水問題,急需組建一支綜合管理水源環境、檢測、制水、供水末梢檢測的管理隊伍,成立蘭州市水務監察大隊,并賦予其行政執法權力。
飲用水
問 市民飲水安全無固定機構監管題
農工黨甘肅省委員會調研后提出,蘭州市在2014年和2015年兩次發生自來水異味事件,造成市區部分地域市民不能正常飲用自來水。事件發生后,蘭州市政府組織水務、建設、衛生等部門處理應急事件,但蘭州市目前還沒有一個固定的機構統一協調管理飲水問題,引水安全長效機制沒有得到解決。對一個有三百多萬人口的供水城市,從取水、制水、供水等各個環節,隨時隨地會出現飲用水突發事件及不安全因素,卻無人監管。規劃區以外的區域納入供水范圍,輸送管線管理與小區二次供水之間存在矛盾。在二次供水環節,蘭州市雖出臺了相關的監督政策,但涉及面太廣、范圍大,落實不到位,存在新建小區一流管理、老舊小區似管非管等問題,常出現部分區域蓄水池沒有及時清洗,出現污染飲用水現象。目前,蘭州市衛生監督部門共設8個水質監測點,其中水源1個、出廠水2個、管網末梢水5個,檢測頻次為枯水期每周一次,豐水期每月一次。
建議 成立監察大隊定期發布水質報告
基于上述問題,農工黨甘肅省委員會建議蘭州市政府牽頭組建一支綜合管理水源環境、檢測、制水、供水末梢檢測的管理隊伍(蘭州市水務監察大隊),并賦予行政執法權力,人員初步設定為18人,以行政執法監督管理用水。此外,蘭州市政府應從城市發展原則制度出臺有關城建、環保、衛生等規定,明確單位、企業、小區、業主、用戶用水、管水、護水的法則,以便全民參與。蘭州市國資委與蘭州市威立雅水務有限責任公司,應從蘭州市民利益出發,進行論證,細化明確各自權利義務和職責。在衛生監管方面,蘭州市衛生監督部門應每天對水源地水質、制水標準,就像空氣污染報告一樣,定期向市民發布相關數據,改變以往的習慣,把公布改為告知市民(可以參考空氣污染的報告方式)。最后,建議蘭州市政府建設部門為藍天工程的灑水建立專用供水管道,藍天工程用水費用由政府埋單。(記者 馬莉 張文博)
編輯:孫莉姍
關鍵詞:農工黨 甘肅省委 水務監察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