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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鴻:破解快遞業“最后一公里”配送難題
為破解“最后一公里”的配送難題,對《快遞條例(征求意見稿)》提四點建議:
吳鴻
一、 第三十條“快遞車輛運輸、通行便利”的規定太原則,應由交通主管部門牽頭,會同快遞行業主管機構,廣泛征求生產企業及快遞行業的意見,盡快出臺符合企業實際需求的電動三輪車標準和管理規范。同時,結合標準出臺相應的認證體系,對生產企業和電動三輪車進行認證,對符合標準的電動車統一標識,并給予城市配送車輛便利通行權益。
二、 參照財政部《關于開展電子商務與物流快遞協同發展試點有關問題的通知》的扶持辦法,對物流快遞公司按規定改造末端配送車輛給予一定資金支持補貼。
三、 針對第六章監督管理,鼓勵企業為專用電動三輪車安裝智能終端設備,對電動三輪車實行動態管理,推動末端配送物聯網的建設。
四、 對第三十一條“投遞便利”,構建共同配送模式,在同一區域內建立起面向不同快遞企業和電商配送的平臺,投資共建一個配送網點,不同的快遞公司和電商配送部門可以將包裹送到共同配送網點進行集中分揀、儲存和配送,可有效減少各快遞公司在同一區域內的人員、車輛往來配送的資源浪費。
(作者系全國政協委員、浙江省林業廳巡視員)
編輯:邢賀揚
關鍵詞:吳鴻 快遞 配送難題 電動三輪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