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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男青年身無分文 徒步1300多公里歷時5個月尋親
為了去浙江尋找離散多年的親生父親,他從云南徒步出發。由于沒有身份證,無法打工,只能三天吃一頓飯或是摘路邊的水果吃。就這樣走了140個日夜,途經4省1300多公里。在我省境內高速公路上被民警發現,得到民警的幫助后他登上了回家尋親的火車。
1月27日下午5時,省高速交警直屬二支隊第二大隊民警巡邏至福銀高速623KM處時,發現前方應急車道內有一個行人,于是民警立即前往查看。經詢問了解到,該男子姓張,1992年出生,從云南昆明徒步至此,準備去浙江麗水尋找親生父親。原來,張某父母在他7歲時離異,張某跟隨母親改嫁到河北,2010年母親去世后,繼父便對他不聞不問。無奈,張某只身前往云南昆明打工養活自己。
2015年8月,張某的老板拖欠工資后逃跑,導致張某身無分文,由于當初簽訂勞務合同時,老板扣了他的身份證,致使張某無法再找其他工作,舉目無親的張某想到了身在浙江麗水的親生父親,遂起念千里尋父。8月17日,張某帶著身上僅有的70元和一部手機從云南昆明出發。出發沒多久,錢用完了,手機賣了50元換吃的。隨后這一路上,餓了,他就在路邊摘點橘子等水果果腹;困了,就找周邊的汽車站或醫療所睡一晚。步行五個多月,150多個日夜,途經4省1300多公里,直到在昌九高速上被民警發現。
民警將張某帶至大隊后,為他買來了熱飯熱菜,并通過公安網查詢張某生父及養父身份信息,希望通過公安網查到他們的聯系方式,但兩人均已更換聯系方式并搬離了戶口登記所在地,由于多年未聯系,張某并不知道他們現在的詳細地址,只能依稀記得親生父親所在鄉鎮,民警撥通了當地派出所的值班電話,沒有得到想要的結果。張某看著民警為其忙前忙后,感覺不好意思,幾次跟民警提出他可以繼續走,反復強調已走了五個月,不在乎再走幾個月。
在聯系張某生父、養父無果后,為了讓張某盡早找到父親,民警幫其買好了從永修到南昌、南昌到麗水的火車票,并給了張某100元應急,在車站內,張某幾次向民警鞠躬表示感謝,并向民警要了聯系電話,稱找到父親之后會打電話報平安。
(作者:蔡穎輝)
編輯:王瀝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