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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金融創新不能顛覆原則
中央經濟工作會議要求我們認識新常態,適應新常態,引領新常態,那么在新常態的大背景下,我們如何搞新的金融?
我理解的新金融就是金融創新。由于實體經濟發展的需要,以及經濟全球化的趨勢,再加上互聯網、移動互聯網終端進步的推動,各種金融創新這幾年是層出不窮。應該說這幾年在金融創新方面取得的成績是非常巨大的。在交易方式上,由于金融創新和互聯網的推動,許多交易活動從線下轉到了線上,大大提高了效率,降低了成本,而且增加了交易的準確性、安全性和普惠性。
在金融產品方面,金融創新也是非常的活躍。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這幾年推出了股指期貨和國債期貨。兩融業務(融資融券交易)的推出也滿足了一些風險偏好較高的投資者的需要。這些金融衍生品的推出,適應了時代的需要,同時也極大地豐富了金融市場,增加了金融市場的深度。
去年遇到了股市的劇烈波動。有些人在反思中認為,金融衍生產品是導致金融波動的主要原因。前不久清華大學國家金融研究院出了一個研究報告,對整個股市的波動做了比較全面的總結,其中有一點,即“金融衍生產品不是股市波動的主要原因”,引起了一些討論。我個人仍然認為這個觀點是站得住腳的。
20年前,商品期貨每次出現大的波動,國務院領導會要求監管部門作出解釋。面對很大的壓力,我們堅持認為,商品期貨不是通貨膨脹的發動機,它只是通貨膨脹的溫度計。商品期貨只能發現價格,不能制造價格。所以,我仍然認為金融衍生品對于發現價格,規避風險提供了很多的機會,所以這幾年的金融創新成績是主要的。
但創新會帶來一定程度的顛覆。現在經常說互聯網金融,其實中國金融在IT技術應用的某些方面是走在世界前面的。20多年前,中國證券市場一開始就實現了電腦自動撮合和無紙化交易。由于我們采用了新的技術,把原有的報價和交易的傳統方式顛覆了。這方面,我們領先于紐約、倫敦、香港和東京。所以我認為創新必然帶來一定的顛覆。
但是,我今天想強調的是,創新不能顛覆一切,有一些原則和底線是不能顛覆、不能逾越的。
第一是要絕對防止金融欺詐的原則。金融對于一般的老百姓來講是信息不對稱的。披著“金融創新”的外衣,對老百姓進行欺詐是絕對不能允許的。P2P、眾籌一定程度存在這個問題。
利用所謂的金融創新,特別是IT技術進行的金融詐騙,我們20年前就見過。當時大量的地下期貨公司在中國境內進行境外商品期貨的交易,包括外匯的保證金交易。這些公司聲稱代理境外期貨交易,往往是在晚上開盤。其實,這些公司提供的行情和代理的交易都是虛假的,和國外的交易所完全沒有關系,都是搞私下對沖,詐騙客戶的大量錢財。
第二是按照法律規定,信息必須充分披露的原則。現在監管部門有投資者適當性原則,必須對客戶進行風險揭示,要在交易前把產品交易的風險充分向客戶披露,不允許把產品推銷給沒有風險承擔能力的人。
第三是監管責任明確的原則。我們現在是一行三會的體制,越來越不適應目前監管的需要。大家注意到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對我國的金融監管體制有一大段的闡述。該次會議上習近平總書記在“十三五”規劃的建議說明中,專門講到中國現在的金融監管體制已經不適應金融發展的需要。下一步“分業經營、分業監管”的體制會發生變化,這個變化是為了推動和適應未來的金融創新。在這個過程中,對金融創新不能不管,但也不能過度監管,不能允許有點權力人都想插手,出了事情又沒有人負責的情況發生。
第四是契約自愿和責任自負的原則。這是市場經濟的基本原則。每個人都有簽約的自由,但簽了契約就要承擔責任。現在政府在金融市場上承擔了過多的責任,特別是大家非議較多的“剛性兌付”。“剛性兌付”不僅慣壞了投資者,也讓市場上的不良分子有了可乘之機。“剛性兌付”、政府托底不符合市場經濟原則。我們應該提前把風險對老百姓說清楚。參加不參加金融市場,是個人的自由,但是參加的后果應該由自己承擔。
總的來說,金融創新會帶來顛覆,但是有一些基本的原則不能顛覆,我們必須堅守底線。我堅信,金融創新必將推動科技創新,科技創新必將引領人類的未來。這是金融創新的基本出發點和正確歸宿。
(作者系十一屆全國政協委員、孫冶方經濟科學基金會理事長、清華大學國際金融研究院聯席院長,本文為作者在近日舉辦的《2016年清華五道口金融論壇-海峽峰會》上的發言整理。)
編輯:薛曉鈺
關鍵詞:金融 創新 新常態 融資融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