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政協·協商>建議 建議
平湖市政協委員呼吁讓"特需兒童"享有"特需照顧"
人民政協網平湖2月2日電 “‘特需兒童’是無辜的,幫助這些孩子和家庭是每個有良知的人都應該去做的。”1月29日,在浙江省平湖市政協全會開幕式的大會發言上,顧群委員為“特需兒童”大聲呼吁。
“特需兒童”是特殊教育需要兒童的簡稱,指那些在普通學校(或幼兒園)隨班就讀,年齡在3-12歲的學習障礙、情緒障礙、行為障礙、注意力障礙、言語和語言障礙以及自閉癥等兒童。“與普通孩子相比,‘特需兒童’對于特殊教育的需要是長期的,且越早越好。然而當前,社會對于這些兒童的了解甚少,認知偏差大,缺少必要理解和幫助。”作為嘉興學院平湖校區教授,顧群委員自2002年起便開始從事相關研究。2014年她專門制作《平湖市特需兒童調查問卷》,對全市16所小學和14所幼兒園的31719位兒童開展相關調查,初略估計全市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兒童達500多人。
這類兒童如果得不到及時的發現、診斷和矯治,將會直接導致其自尊心、自信心的喪失,間接影響其健康人格的發展。“希望政府通過購買服務、幫助公益組織建立專業矯治實驗室等方式,關注和重視‘特需兒童’救助工作。同時,在普通學校中設置專為‘特需兒童’提供適合特殊需要的個別化教學場所(教室),注重師資的培養。同時,加大宣傳,普及相關知識,使一線教師、家長都能引起關注,讓更多的‘特需兒童’得到理解和支持。”顧群建議。
市委副書記、代市長劉中華當即表示,“關注‘特需兒童’,促進教育公平,是關系民計民生的重點問題、焦點問題,反映了民聲、體現了民意,意見建議操作性強,對政府科學決策、推動工作很有幫助。”(夏竹青)
編輯:薛鑫
關鍵詞:平湖市政協 平湖市政協委員 “特需兒童”享有“特需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