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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業單位十萬億級家底將清查
2月3日,財政部網站披露《關于開展2016年全國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清查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明確將于今年1月到10月對全國上百萬個行政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家底”進行清查,并將完善國有資產基礎數據庫,將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置于動態管理之下。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摸清全國行政事業單位資產存量,是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履行公共財政職能,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系和國有資產監管職能的客觀要求,也是降低行政事業單位運行成本,推進厲行節約的具體體現。
公開數據顯示,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全國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總額14.77萬億元,扣除負債后凈資產總額9.60萬億元,行政事業單位凈資產約占全部國有凈資產總額的三分之一。
《通知》規定,本次資產清查以2015年12月31日為清查基準日,清查范圍為2015年12月31日以前經機構編制管理部門批準成立的、執行行政事業單位財務和會計制度的各級各類行政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執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并同財政部門有經費繳撥關系的社會團體等單位。
根據此次清查工作方案,今年1月為清查準備階段,2月至10月為實施階段。10月,財政部對全國資產清查工作進行總結,向國務院報告全國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情況,為下一步堅持問題導向、提出改進措施奠定基礎。
財政部還將根據資產清查結果,研究制定或完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記者 趙婧)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行政事業單位 國有資產清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