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工業、生活污染治理,凡新改建后的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均要執行國家一級A排放標準;加快發展循環經濟,完善再生水利用設施;加快發展環保服務產業,明確監管部門、排污企業和環保服務公司的責任和義務,完善風險分擔、履約保障機制,推行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實施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加大執法力度,區域內所有排污單位必須依法實現全面達標排放,對超標排放的企業制定實施限制生產或停產整治、停業、關閉等措施,并向社會公布處理結果。(山東蓬萊市政協委員 馮元士) (劉運嬌 整理)
編輯:薛鑫
關鍵詞:山東蓬萊市政協 蓬萊市政協委員 環境管控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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