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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要合法合規 還要群眾滿意
高美琴委員為完善城管執法體制開“良方”
★新聞背景
在我國快速的城市化進程中,城管執法隊伍已成為城市管理工作的一支重要力量。然而,近年來,隨著一些“城管暴力執法”事件的出現,讓這支執法隊伍屢屢面臨困境,一方面,城管執法工作無法可依,導致執法處罰力度弱化。另一方面,城管執法隊伍形象差、威信低,不易被廣大市民群眾認可。
如何讓城管執法走出“信任危機”,使之既合法合規,又讓群眾滿意?在今年全國兩會上,全國政協委員、上海市政協副秘書長高美琴就提交了提案,呼吁“完善城管執法體制”。
在高美琴看來,當前我國城管執法之所以常常陷入“主體不明,邊界不清”的困境,是因為現行城管執法體制還存在一些不規范的地方。“立法上缺少頂層設計,沒有形成從國家到地方的多層次城管綜合執法隊伍體系,各地城管機構設置五花八門,隊伍參差不齊、職能界限不清,明顯處于各城市各自為政的散亂狀態。”
“城管機構、隊伍建設不規范,導致一些‘暴力執法’事件發生。”高美琴表示,按照《關于進一步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決定》,各城市的城管執法局應屬于政府組成部門,其工作人員應為公務員。但時至今日,不少城市的城管執法人員還是事業編制。“根據行政處罰法等規定,事業編制人員行使執法權有違法之虞,這使城管執法廣受詬病。而由事業編制人員組成的城管部門,其執法權威性也存在欠缺之處。”
據了解,截至目前,全國城管執法人員達45.5萬人,其中在職人員23.4萬人,輔助人員22.1萬人。
“另外,城管執法權限不斷擴張,城管執法嚴苛性隨之增強,也造成社會對城管的負面心理導向。”高美琴坦率地說,她在調研的過程中,發現一些地方政府把其他部門管不好的“棘手問題”都交給城管,出現了“城管是個筐,啥都往里裝”的怪現象。“再加上一線執法人員多是社會招收的協管人員,在專業素質方面比較弱,于是就導致了群眾對城管的印象不好。”
“在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要依法治國的當下,完善城管執法體制勢在必行。”為此,高美琴開出三劑“藥方”:一是加強頂層設計,完善城管執法體制、機制,“國家應成立專門機構,統籌、規劃、協調全國城管執法工作。”二是制定相關的法律、規劃和政策,依法明確城管執法職權范圍,形成完備的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政策法規體系,“在相關法律制定后,依此對現行的政策法規進行系統的清理規范,盡量消除法律規范相互沖突的現象,為城管行政綜合執法工作提供合法依據。”三是鼓勵社會各界、輿論媒體等積極參與,改善社會輿論環境,在曝光城管不規范執法行為的同時,也應更多地正面宣傳城管執法工作和隊伍,讓社會各界和廣大市民群眾更好地了解、支持和參與城市管理工作。
編輯:薛鑫
關鍵詞:高美琴委員 完善城管執法體制 城市管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