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慈善·公益慈善·公益
崇尚慈善 踐行慈善——我對慈善理念認識的三次升華
全國政協委員湯亮
在中華五千年文明中,“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的慈善理念一直是主旋律。無論歷史天空如何變遷,“澤被鄉梓、教化子弟”的民間善行香火,不僅遍及所有的生活領域,而且從來都沒有中斷過延承。如果說唯一的缺憾,那就是歷史上還從來沒有一部專門為慈善而立法的國家法典。
如今,這個歷史空白點將被今年全國兩會填補。慈善法的頒布出臺,標志著我國慈善事業將步入一個嶄新的階段。它不僅將進一步弘揚光大中華傳統美德,而且運用法律手段,把社會上的各種慈善行為,統一納入規范、有序、透明、有效的管理渠道。
我相信,我國慈善事業必將會迎來一個長期向好的健康成長期,可能出現三個慈善熱的“看點”:一是有更多的團體法人、社會組織和公民個體,自覺投入到慈善事業的行列;二是各種專題性的慈善基金,將會如雨后春筍般的冒出;三是民間好心人會越來越多,“積小善為大善”會逐步演化成一種社會主潮流。
慈善是一種文化,也是一種文明。人之念,有兩端,可向善,亦可向惡。人類先進文化和高度文明的一個閃光表現,就是喻人向善,推崇以一己之力,惠及他人的行為。慈善法頒布后,我們要廣泛宣傳高尚的慈善理念,使之深入人心,讓更多的人了解此法,關心慈善,崇尚慈善,踐行慈善,形成“我為人人,人人為我”的社會風氣的良性循環。
由于家庭的熏陶,我很早就投身于社會慈善。回顧起來,在過去的20多年間,自己大致經歷了三次精神升華。
最初的慈善,我只是懷著一種助人為樂、“心種福田”的意識,看到別人有困難,只要自己口袋里有錢,總會出手相助一把。隨著創業成功,我開始思考如何感恩時代,回饋社會。這時候的慈善舉措,已不是單純的個人布施善行了,而是在光彩事業的旗幟下,通過定向捐贈、長期資助等各種形式,把企業員工也全部動員起來,人人參與社會慈善事業,形成企業法人團體的慈善行為。譬如,我們全體員工集資在邊遠地區捐贈希望小學時,就連食堂幫廚的阿姨也自愿捐出了10元錢。當我們把當地兒童歡聲笑語的視頻在食堂電視機上播放時,這位阿姨流下了開心的熱淚。她動情地說:雖然我不富裕,但是我也有一顆樂意幫人之心。我第一次由衷的自豪,幫助別人就是自己的最大快樂!
近年來,我對慈善事業又有了更深層次的認識。首先我認為,慈善的最終目的不能僅僅停留在扶貧濟困的層面上,而是應該著眼于“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所以我們在中西部地區投資援建“光彩項目”時,結合當地經濟特點,用建廠發展生產的形式,為當地民眾送去了福祉。其次我認為,在所有的慈善捐贈中,捐贈教育項目特別是捐贈高等教育項目,對國家長遠的發展是最有益的。只有人才輩出,國家的未來才有勃勃生機。為此,我們逐步調整了企業參與社會慈善事業的方向,把資金更多地投入到教育項目中,希望為推動我國教育事業的發展多做些貢獻。
這些年來,我獲得過很多社會榮譽,但我最看重的,還是慈善方面的榮譽。一個人乃至一個企業的慈善力量總是有限的,如果自己的慈善行為,能有幸影響更多的人向往慈善、參與慈善,對我來講,真是“善莫大焉”,榮幸之至!
編輯:阮浩冉
關鍵詞:慈善 理念 崇尚 踐行 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