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專題>2016全國兩會專題報道>評論 評論
從高法工作報告感受對婦女兒童權益的司法關懷
一枝一葉總關情。細心的讀者會發現,近年來,最高法院工作報告都會向社會通報懲治各類侵犯婦女、兒童權益犯罪案件審判情況,今年也不例外,而且舉措更加給力,成效更加顯著。一組組數據,充分展現了人民法院依法嚴懲犯罪,不斷加強婦女、兒童權益保護的責任和擔當,讓人民群眾切身感受到了司法為民、公正司法、司法關懷就在你我每一個人和每一個家庭身邊。
婦女兒童權益保護
近年來,各地接連發生兒童失蹤被拐,幼兒園虐童,教師性侵幼女,家庭暴力導致妻離子散,留守兒童因得不到關愛而服毒自殺等惡性、悲劇事件。經媒體報道后,引發社會廣泛關注,罪行之惡劣令人痛恨,后果之嚴重,又讓人扼腕痛心!
讓人備感欣慰和備受鼓舞的是,人民法院一直在密切關注犯罪態勢的變化,對人民群眾依法嚴懲犯罪、有效保護婦女、兒童權益的呼聲,及時給予回應,立場堅定,措施得力,取得了顯著成效:
2010-2015年,全國法院審結拐賣婦女、兒童犯罪案件8572件,判處刑罰的犯罪分子14325人。隨著持續依法嚴懲和綜合治理措施的逐步落實,拐賣犯罪高發態勢已得到明顯遏制,自2013年起法院受理案件數量呈逐年下降趨勢。其中,2015年,全國法院審結拐賣婦女、兒童犯罪案件853件,判處1362人,相對于2010年審結1919件、判處刑罰3631人,下降幅度分別達55.55%、62.49%。采取偷盜、強搶、哄騙方式拐賣兒童的案件下降幅度尤為明顯,極大提升了人民群眾安全感。
人民法院對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同樣保持依法嚴懲態勢,有效震懾了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通過公正審理虐待兒童犯罪,依法撤銷少數傷害兒童身心健康的父母的監護權,;通過深入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妥善審理家庭暴力引發的刑事案件,人民法院及時懲治犯罪,有效維護了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增進了家庭和諧與社會穩定。
在織密保護婦女、兒童司法保護網絡方面,人民法院更是勇于擔當,不負重望。2010年,最高法院牽頭起草發布《關于依法懲治拐賣婦女兒童犯罪的意見》,至2015年,先后起草發布了《關于依法懲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見》、《關于依法處理監護人侵害未成年人權益行為若干問題的意見》、《關于依法辦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見》,對于各級司法機關明確法律適用和政策把握,對于形成司法保護與行政、社會、家庭保護相銜接的工作機制,均發揮了積極推動作用。
近年來,人民法院還不斷加大法制宣傳力度,定期向社會通報侵犯婦女、兒童權益犯罪審判情況,讓人民群眾做到了心中有數。通過發布典型案例,既有力震懾了犯罪,又極大增強了社會公眾關愛婦女、兒童的意識,充分發揮了司法引領社會文明進步的職能作用。
加強婦女、兒童權益保護永遠在路上,創造安全、和諧、文明、健康的社會環境,人民法院責無旁貸。期待并相信人民法院定會繼續發揚優良司法作風,再接再厲,為我們每一個人、每一個家庭的幸福做出更大的貢獻。(趙甫)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高法工作報告 婦女兒童權益保護 兩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