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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得懂的藝術和看不懂的文章
最近周末連續奔波于美術館參觀各類藝術展,忽然發現,當代藝術作品因為與當下社會直接發生關系而越來越趨向于易懂之時,那些冠注在展覽之前的策展人前言或者評論文章,卻越來越讓人摸不到頭腦。如果不是文中偶然出現了一次參展藝術家的名字,完全可以放置于任何一個藝術展覽的開篇,甚至可以視作為哪一位藝術類院校的學生為了故作高深引用了許多知名不知名的西哲、東哲“名言”的論文。
比如,“作為一種綿延至今的自我意識……20世紀俄裔法國哲學家科耶夫,從辯證法的角度將人與自然的對立統一隱喻為一個 金戒指 的形象,金子就是自然,洞就是人,指環就是精神。在此,人不僅在對自然的否定(勞動)中發現與思維自己,同時也在這種能動關系中,將人的時間性與欲望的存在,轉換為一種觀念傳統,反饋給自然事物恒久不變的同一性。”誰能明白此文實為一個青年藝術家的寫實繪畫展而起呢?誠然,面對一幅大家都能一目了然、更深層次的觸動與解讀只能通過觀者彼此不同的個體經驗來達成的畫面,要求策展人為如是畫面填充更深刻的哲學內涵,賦予更多的藝術創新之意,再一并提拔到更高的歷史地位,恐怕也真的有點難。
一直有人說當代藝術晦澀難懂,確實,當代藝術應用多種媒材討論的問題基于每個藝術家的想象力,相比較單純用毛筆與濃墨的直抒胸臆,是更需要策展人評論家加以注解的,此時,文字理應成為溝通觀者和藝術家之間的橋梁,注意,這是橋梁,而非故意設置的另一重解釋的障礙,也不應該是缺乏自信的策展人批評家對于理論和方法論的霸占。大段地引用套用海德格爾、黑格爾等等西方先賢的理論著作,并假以自我抒情,不僅僅不能歸類于藝術評論,也不是一篇好的策展文章——當然,如果那是詩人們的自嗨,不把文章冠之以“藝術評論”之名,或者詩人們不要因為這種自我陶醉夢囈般的語言而自封為藝術界的新興評論人士,我沒有意見。
藝術評論界前輩殷雙喜曾經對藝術評論下過簡單的定義:一篇較為完整的藝術評論,必須存在論述即批評者對于批評對象的基本判斷和闡釋。因為無論如何寫作評論文章,都無法回避下列問題:藝術家要傳達什么,藝術作品的意義是什么,藝術家為什么如此選擇(材料、技術、語言、方法),藝術作品的價值在哪里?藝術家可以以作品說話,但是如果一篇文章連這些基礎問題都無法解釋清楚,還要運用半通不通的半個世紀以前的西方譯文來解釋,那當代藝術不被理解,寫作者恐怕得擔負起一大半的責任。
喬治·奧威爾在《政治與英語》中說,一個人若寫不好文章,是因為他表達的東西本身就是模糊的,或者是他故意語焉不詳。如今的展覽文字表達令觀者百思不得其解,所暴露的是作者理論上的不自信,對自己的想法沒有把握,不愿意毫不含糊地聲明自己的立場。
就以這些如墜云里霧里的藝術文章作者所推崇的西方傳統而言,人們始終認為,一個人能夠將自己的立場表達得多清晰縝密,高度對應著其觀點的可信度。拙劣的表達背后是拙劣的思想,混亂的語句最多不過暗示著混亂的思維,更糟糕的是,不得不讓人懷疑,混亂背后是否還暗示了欺騙?
編輯:陳佳
關鍵詞:看得懂的藝術 看不懂的文章 美術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