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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6月30日前新增20項康復項目納入基本醫保
本報北京3月22日電 記者邱玥22日從人社部獲悉,《關于新增部分醫療康復項目納入基本醫療保障支付范圍的通知》已于近日公布,要求各地在今年6月30日前將“康復綜合評定”等20項康復項目納入醫保支付范圍,并且各地原已納入支付范圍的醫療康復項目還應當繼續保留。
《通知》還對康復項目的限定支付范圍、使用管理、費用審核等提出了詳細的要求。據悉,所增加的項目由我國康復醫療、醫保管理等領域的知名專家共同評審確定,涉及肢體殘疾康復、精神殘疾康復、言語殘疾康復、聽力殘疾康復等多個康復領域。
人社部醫療保險司有關負責人表示,為確保新增康復項目的落實以及基金平穩運行,已對增加20項康復項目后產生的費用壓力進行了測算,總體來說增加的支出與醫保基金總盤子相比所占比例較小,不構成太大的基金壓力。為防止費用增速過快以及不合理費用發生,《通知》要求各地根據地方實際組織專家論證,對新增項目的限定支付范圍進行適當調整。各統籌地區要加強基金預算管理、完善醫保支付方式、做好項目使用監管和費用審核,避免基金浪費和服務過度利用。
編輯:鞏盼東
關鍵詞:人社部 新增20項康復項目 納入基本醫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