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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注銷14萬本吸毒成癮未戒除人員駕駛證
人民網北京3月24日電 近年來,吸毒后駕駛車輛肇事肇禍成為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新問題,成為威脅群眾安全的一大“殺手”。為鏟除交通安全“毒瘤”,根據公安部部署要求,全國公安交管、禁毒、治安等多個警種聯手,嚴厲打擊吸毒后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注重從源頭上消除“毒駕”隱患,已依法注銷14萬本吸毒成癮未戒除人員駕駛證,依法拒絕受理2000余名吸毒人員申請駕駛證。同時,公安部正積極配合立法機關開展立法調研,推進“毒駕”入刑,進一步加強法律震懾,推動形成長效治理機制。
“毒駕”極易導致惡性交通事故發生,往往造成比“酒駕”更為嚴重的危害后果。機動車駕駛人吸食、注射毒品后駕駛機動車,對駕駛人判斷路面情況、操縱行駛方向、控制制動踏板、采取緊急避險等措施都帶來影響,嚴重妨礙行車安全,嚴重危害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據統計,2013年以來,全國涉及“毒駕”的道路交通事故共造成1562人死亡、4934人受傷。
公安部高度重視打擊治理“毒駕”問題,針對“毒駕”隱蔽性較強、查處難度大等特點,組織全國公安機關結合“酒駕”查處行動,加大對“毒駕”的查處力度,通過聯合執法和在治安卡口、重點地段檢查等多種途徑,對行駛狀態異常、駕駛人出現疑似吸毒癥狀、車內存有疑似毒品和吸毒工具等情況加大路檢路查,及時排除肇事肇禍苗頭。特別是隨著公安科技化水平的提升、信息化手段的應用,大大提高了“毒駕”查處的精準性,進一步加大了源頭治理力度,經對全國登記在冊吸毒人員信息和持有駕駛證人員信息實時自動比對,依法注銷吸毒成癮未戒除人員駕駛證,依法拒絕受理吸毒人員申請駕駛證。上海、青島等地通過持續組織開展專項整治,并會同行業主管部門從源頭上健全客車、校車等重點駕駛人涉毒防范機制,開展了富有成效的“毒駕”綜合治理。
公安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公安機關嚴格執行現有法律規定,對“毒駕”始終堅持“零容忍”,持續保持高壓態勢。根據《禁毒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等法律、規章規定,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不得駕駛機動車;對發現屬于3年內有吸食、注射毒品行為的或者解除強制隔離戒毒措施未滿3年,或者長期服用依賴性精神藥品成癮尚未戒除的,公安機關不予受理駕駛證申請;被查獲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行為,正在執行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和社區康復措施,或者長期服用依賴性精神藥品成癮尚未戒除的人員,除依法予以處罰、采取戒毒措施外,注銷其駕駛證。按照我國法律規定,已被注銷駕駛證人員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屬于無證駕駛行為,將依法處以拘留、罰款等處罰;“毒駕”肇事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公安機關將進一步完善交管、禁毒和治安等部門信息核查共享機制,嚴格機動車駕駛人資格審核;在日常管理上,進一步完善執法程序、強化聯合執法和專業檢測手段應用,加強路檢路查和源頭治理防范,及時排除“毒駕”肇事肇禍隱患,推動從排查、注銷、查處和懲治等多個環節形成治理“毒駕”閉環執法。同時,加強宣傳警示,發動社會力量共同參與“毒駕”綜合治理。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公安部 吸毒 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