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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加強第二類疫苗日常監管 逐條記錄疫苗來源及去處
中新網太原4月21日電 (記者 范麗芳)21日,記者從山西省衛生計生委獲悉,近日該委下發《關于對第二類疫苗實行網上陽光采購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加強對第二類疫苗的日常監管,并要求各類疫苗接種單位逐條記錄疫苗的采購、配送及使用情況。
第二類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費并且自愿受種的疫苗。《通知》明確,該省鄉鎮以上(含鄉鎮、社區)2070個開設預防接種門診的醫療衛生機構實行第二類疫苗陽光采購,未列入名單的村衛生室和社區衛生服務站接種門診所需的第二類疫苗,由上級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陽光采購并配送。
《通知》要求各類疫苗接種單位要建立陽光采購疫苗臺賬,逐條記錄陽光采購疫苗的采購、配送及使用情況。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負責轄區接種單位實施第二類疫苗陽光采購的日常監管,確保轄區接種單位第二類疫苗采購權陽光透明。省、市兩級疾控中心負責對第二類疫苗陽光采購工作的指導。
同時,市、縣衛生行政部門要向接種單位明確,接種使用的第二類疫苗必須是從資質合法廠商購買或上級疾控中心配發,并且錄入山西省疫苗接種單位第二類疫苗陽光采購監管系統的疫苗,嚴禁從非法渠道購入。
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疾控機構要實時掌握本轄區內各接種單位第二類疫苗的采購情況,加大督導檢查力度和頻次,確保轄區所有接種單位的二類疫苗全部實行網上陽光采購。
針對山東濟南破獲的涉案金額逾5億元的非法經營疫苗案件,中國官方加強對第二類疫苗的監管。4月13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將二類疫苗全部納入省級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集中采購,不再允許藥品批發企業經營疫苗,并堅決制止通過借用資質和票據進行非法經營的“掛靠走票”等行為。(完)
編輯:趙彥
關鍵詞:山西 加強第二類疫苗 日常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