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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男子四個月盜竊兩萬多 長期包住KTV半夜專偷農民工(組圖)
盜竊的筆記本和手機
民警在KTV內將嫌犯抓獲
利用自己曾在工地打工多年、熟悉情況的便利,廣西來濟打工的陳方(化名)伙同他人趁夜在省城各工地瘋狂作案獲利。陳方不僅借此在KTV長期包住、消費,還把偷來的筆記本電腦、手機等當作禮物送給女友、前女友。近日,陳方和他的同伙李某被歷下刑警二中隊的民警抓獲。經查,兩人自2016年年初,在濟南的工地盜竊現金兩萬余元、手機近二十部、筆記本電腦十余臺。
事情還得從2016年5月初說起。“當時,我們獲得線索:一男子長期包住在一家KTV內。”5月16日,歷下刑警二中隊的民警呂祥升介紹。這名男子從不告訴他人自己的真實姓名,不僅不工作,還不時向身邊的人低價兜售手機、筆記本電腦。
進一步蹲點、跟蹤后,民警發現這名男子有盜竊嫌疑:他和另一名男子李某,每天在KTV里一玩就是半夜,然后凌晨一兩點打車外出,專挑省城各工地轉悠,“四五點鐘再打車回到KTV休息”。
“那個點兒,工地的工人都休息了,也沒見他們與工地有什么業務往來。”民警推斷:這兩人很可能是一個專門針對工地行竊的團伙。
果然,5月11日,當歷下刑警二中隊民警跟蹤多日后將包住KTV的“大款”陳方及其同伙抓獲后,兩人承認從2016年初就趁夜流竄于省城各大工地,針對農民工宿舍、工地辦公室行竊,“歷下、市中、天橋等各區的工地,他們幾乎都轉遍了”。
值得一提的是,“大款”陳方曾在省城各工地干過四五年。
原來,陳方今年38歲,老家廣西。小學輟學后,他先是務農,后于1998年跟隨舅舅來濟在工地打工。2008年,陳方與妻子離婚后開始在工地上屢伸賊手。“他曾因盜竊等被警方五次打擊處理過。”5月16日,歷下刑警二中隊民警呂祥升告訴齊魯晚報記者,而此次陳方的同伙李某,則是他的獄友。
“兩人是在2011年打麻將時認識的,2014年他們結伙在工地行竊被抓。”民警說,結果陸續出獄后,兩人又重回老路。
據陳方交代,他之所以屢屢針對工地行竊,是因為自己在工地干過,知道不少農民工的防范意識差,宿舍工人多,出門一般都不上鎖。有時候就連工地上的辦公室晚上也不鎖門,一推就開。
行竊前,陳方和李某先在KTV玩樂一番,然后打車前往目標工地,得手后再打車返回。車費一人付一次。作案時,李某在外望風,陳方悄悄推門而入,“趁工人熟睡,摸床邊衣服口袋或是放在床前、桌上充電的手機、電腦等”。如果看見有人來,望風的李某就咳嗽兩下,提醒里面的陳方。
“我們倆一般隔天出去偷一次。”事后,陳方告訴民警。有時兩人一晚要轉悠好幾個工地。經查,自2016年年初至今,兩人結伙在省城各工地盜竊現金2萬余元,筆記本電腦十幾臺,手機近20部。
偷來現金,兩人當場平分;偷來的電腦、手機則以500到800元不等的價格出手。陳方對李某說盜竊所得平分,但陳方還是留了一手,他覺得自己是主犯,風險大,應該比李某多拿,“那兩萬多現金,陳方就分了一萬五千多元”。
起初,陳方租房在外住。大約半個月前,有了錢的他就包房住進了一家KTV里。“他和KTV的老板比較熟。”民警介紹,一方面陳方在KTV里時常消費,花錢不少;另一方面,他還時不時幫著KTV打掃衛生。“除此之外,他還將偷來的電腦或手機低價賣給KTV里的工作人員”。不僅KTV,陳方還十分“大方”地分別給現女友和前女友每人送了筆記本電腦和手機。
涉嫌盜竊的陳方、李某兩人已被歷下刑警刑拘。民警也提醒農民工:隨著氣溫升高,不少工地宿舍有開門窗休息的習慣,手機、電腦等物品也不要隨意擺放屋內,以免遭遇賊手。
編輯:王瀝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