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人物·生活>聚·焦點聚·焦點
胡衛:創新政府管理模式 鼓勵新興業態發展
互聯網時代,新興業態不斷沖擊傳統政府管理模式,產生推動創新和實施監管之間的選擇難題。如何走出“一管就死、一放就亂”的怪圈,運用經濟、法律和行政調控手段,革除新業態發展與傳統政府管理模式之間的不匹配、不協調等問題,亟須政府在如何優化適宜新興業態發展的體制環境方面加速應對,在全社會營造鼓勵創新的新機制、新氛圍。
胡衛
為了破解發展難題,厚植發展優勢,促進新興業態發展,優化政府管理模式,建議如下:
一、 率先改變多重產業管制體制,加強新興業態的規劃和服務指導。針對多重管制體制與新興業態發展之間的不協調不適應不匹配,設立跨部門的綜合協調機制,減少市場準入審批,加快向服務型政府轉型,加強對新興業態中長期發展規劃的技術服務指導。
二、 豐富創新政府規制實踐,有效發揮新興業態帶來的社會福利增長效應。相關管理部門不能簡單地用傳統的市場結構理論來判斷平臺經濟的雙邊市場結構,需要在產業規制理論的反壟斷部分進行理論與實踐創新;信息平臺的定價權利應在立法層面加以保護。又如,在實踐層面,體制內企業也不能以體制優勢出臺各種歧視性政策,擠壓體制外企業的市場空間,既然同為企業,就應當公平競爭。
三、 健全稅收、補貼等配套扶植政策,促進商業模式創新的廣度與深度。制定和完善促進基于信息技術的商業模式創新所需要的相關扶持政策,將政策扶持與統籌協調重點行業、重點區域和重大項目建設結合起來。重點發揮財稅政策在市場體系建設中的引導作用,在政府采購方面對新興商業模式下的新技術企業有所偏重等,從硬件和軟件兩個方面為業態創新提供持久動力。
四、 采用“負面清單”管理方式,將平臺企業和平臺參與方區分開來。互聯網時代的業態創新大部分都可以從平臺經濟層面加以分析。
五、 遵循新興業態發展規律,完善公共政策的社會服務功能。
六、 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從執法層面推進社會誠信體系建設。
(作者系全國政協委員、民進上海市委副主委)
編輯:邢賀揚
關鍵詞:胡衛 政府管理模式 新興業態 新機制 新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