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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政協委員關注物管企業減負 建議物管費納入征信體系
城市社區物業管理與民生息息相關,今天上午,在第二十三次浙江政協·民生論壇上,浙江省政協委員、界別群眾代表和政府有關部門負責人圍繞“大力提升城市社區物業管理水平”展開了熱烈討論。
物業管理企業亟待“減負”
發展提升受到多種因素制約
界別群眾代表、杭州濱江房產開發公司副總經理朱立東多年從事與物業管理有關的工作,對物業管理面臨的現實問題則深有體會。論壇上,朱立東表示,物業管理企業亟待減負,稅費負擔等各類經營成本過重,對“小本經營”的物業管理企業而言,是最迫切需要解決的課題。
目前,城市社區居民的需求和物業管理提供服務存在大的缺口,而物業管理企業想提升管理卻受到資金、人員政策方面的制約。對此,省政協委員、省紅十字會黨組成員何樂琴提出,盡快制定物業管理相關的省級地方標準,強化法律的規范效應。
“部分物業管理水平不高,與管理上對行業準入門檻要求不高有較大關系。”省政協委員、中信證券浙江機構金融部執行總監石正華也認為,應該提高物業管理公司的準入門檻,從源頭上杜絕服務不良或是服務不可能到位的物業公司。
石正華還進一步建議,做好對街區物業管理服務的前期政策配套研究和服務工作。未來,城市街區內公共秩序管理職責如何劃分,公安、交通及停車等公共服務等如何進入與物業一起管理,目前政策基本空缺,建議盡快出臺相關配套政策,為將實施的街區制打下良好管理基礎。
推動物業管理與社區自治融合
委員建議物管費征收納入個人征信體系“強化物業管理和社區自治的融合,對現代城市管理尤為重要。”省政協常委、農工黨省委會副主委陳琪建議,可以探索建立社區、居民、物業管理公司三方的協調機制,開展基層協商。石正華等部分與會委員還建議,將物管費合理征收繳費情況,納入公民個人征信體系。
“社區物業管理服務的提升有多種途徑,但用法制的思維推動這一進程效果將會極為明顯。”省政協委員金克明針對業主或物業公司存在的各類違約行為指出,應該推動雙方樹立契約意識,具體的舉措就是細化物業合同文本,從而明細雙方權力義務,形成更加系統的規范。
省政協委員、三維通信有限公司董事長李越倫則還特別指出,城市社區向智慧型小區發展已經成為主流趨勢。通過“智慧物業”的建設,可以利用信息化提升物業管理的水平和效益,在成本和投資增加不多的情況下優化管理,并有效降低人員成本。李越倫建議,城市社區的建設先期規劃就應該適應信息化需要,加強相關基礎設施。
編輯:薛鑫
關鍵詞:浙江省政協委員 物管費 征信體系 城市社區物業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