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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未婚女莫名成寡婦 素不相識的“前夫”還跟她買了房
38歲未婚女莫名成"寡婦"還跟陌生“前夫”買了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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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快報訊 要不是去咨詢賣保障房的事,南京市民張麗(化名)可能永遠不會發現,自己患憂郁癥的獨女竟然在保障房系統里被登記為陌生人周勇(化名)之妻!現代快報記者對此進行獨家調查發現,張麗女兒信息涉嫌被盜用,且所謂“丈夫”已經去世!張麗奔走兩年,要求刪除信息,但至今沒有如愿。
申購發生在2005年,“丈夫”已經在2010年去世
張麗今年67歲,家住幕府西路恒盛嘉園,女兒今年38歲。她告訴記者,2004年開始,原下關水上新村拆遷,2005年5月12日,簽訂拆遷協議。因為丈夫早就出走,且有一個患憂郁癥的女兒,她以母女的名義向政府申購了一套經濟適用房。
2014年上半年,女兒提出想換個陌生環境,張麗正為女兒整天不出門犯愁,欣然跑到南京市房改辦曁住房保障辦公室咨詢,可是工作人員告知,在系統里,她女兒已經享受過兩次保障房,屬違背政策,不允許其出售住房。且告知,是一個叫周勇的男子和她女兒一起申購了幕府佳園的一套中低價商品房,申購表中登記是夫妻關系!
張阿姨震驚之下進一步追問,得知周勇的住房已經在2009年賣掉,且周勇本人在2010年因病去世。
“我女兒一直不出門,都在我的眼皮底下,什么時候交朋友,還嫁人了?”張麗表示難以接受突然冒出來的“女婿”,何況對方還去世了!
有拆遷辦內部人參與?
房改辦的人員告訴她,這個事需要去調取周勇的戶籍資料,但是女兒與周勇素無關系,憑什么去調取?她找到鼓樓區房屋征收管理辦公室(原下關區拆遷辦),一位姓陳的工作人員表示會幫他“伸冤”,但至今事情未處理妥當。
張麗向現代快報記者介紹,通過房改辦了解到,周勇家也是拆遷戶,原住新河四村。她家和周家都是2004年前后拆遷,拆遷方都是原下關區拆遷辦。周勇以他和自己女兒名義申購中低價商品房的表格是5月26日提交,距離她家簽協議只差兩周!
“周勇怎么知道我女兒的名字和信息?”張麗說,拆遷都要搞入戶調查,每家的情況,拆遷辦都非常清楚。周勇能夠把她女兒作為妻子一起申報中低價商品房,拆遷辦的人如果嚴格審查,第一關就過不了。
她懷疑,正是由于知道她家女兒的特殊情況,估計到她家不會賣房,有人指使盜用她女兒的信息,嫁接到周勇頭上。
層層審核如何通過?
那么周勇是和拆遷辦有什么關系嗎?對此,現代快報記者調查時遇到周勇的一位老鄰居,她告訴記者,周勇也是1979年出生,“拆遷時,都是周勇父母做主,孩子根本不參與。”她說,周家也是拖了兩年才搬遷,拆遷辦為了讓他家走,也是想了很多辦法。
另外,材料通過拆遷辦報上去后,還要經過保障房分配管理部門的審核。在張阿姨提供的材料上,記者看到,周勇當時提交的戶口本復印件是模糊的,張麗說,自己也找過派出所,“人家開口就說是假的。再說,連結婚證都沒有提供,怎么輕易就申購成功了?上面女兒的名字又是誰簽的?”
昨天,南京市住房保障辦公室審核處一位負責人表示,2005年時,中低價商品房審核是在住建委三房辦,2011年才歸并到住房保障辦公室。“當時如何審核的,我們目前不清楚。”
希望盡快還原真相
按照南京市保障房政策,經濟適用房五年以后可以上市,當初購入價和售價的差額的一半要交給政府。但是發現張麗女兒“兩次”享受保障房后,按規定就要上繳100%收益,還要進行追查處理!而反之,周勇如果不是多出個“妻子”,不可能申購到100平米的房子,也就是申購個單室套。
南京市住房保障辦公室的人員表示,目前他們搞清楚了,既然不符合事實,張麗母女將保障房上市不受影響。而且作為別人妻子申購住房的信息也不會有別人知道,只有公檢法機關等調查時能看到。
現代快報記者也到了鼓樓區房屋征收管理辦公室,那位姓陳的工作人員表示,先把系統內的錯誤信息刪除。其他事情,下一步再說。
編輯:王瀝慷